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以来,“醉驾入刑”已逾八年,法律惩治、震慑和教育作用日益彰显,公民守法意识有所增强。但有一现象不容忽视,在相关部门查处力度有增无减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案件却在逐年上升,且成为新区第一高发刑事案件。
一是受理数逐年上升,已成为新区第一高发案件
在开发区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中,四起案件就有一起是危险驾驶案。2014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开发区检察院共受理公诉案件1077件,其中危险驾驶案278件,占同期案件比例25.8%。
按年份分析,2014年公诉案件177件,危险驾驶案27件;2015年公诉案件140件,危险驾驶案26件;2016年公诉案件174件,危险驾驶案37件;2017年公诉案件195件,危险驾驶案59件;2018年公诉案件226件,危险驾驶案61件;2019年1月至6月公诉案件165件,危险驾驶案68件。危险驾驶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现已成为我区第一高发案件。
二是犯罪嫌疑人多为无固定职业人员,且年龄集中在30至60岁
犯罪嫌疑人中无固定职业人员199人,占71.58%;有固定职业人员79人,占28.42%。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人,退休村干部1人,国家工作人员醉驾人数占比较低。
20至30岁的犯罪嫌疑人35人,占比12.6%;30至40岁的犯罪嫌疑人75人,占比27%;40至50岁的犯罪嫌疑人89人,占比32%;50至60岁的犯罪嫌疑人67人,占比24.1%。
三是无驾驶资格却醉酒驾驶摩托车问题突出
醉驾车辆中,二轮摩托车142件,占比51.1%。汽车119件,占比42.8%。
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106件,占比74.6%;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84件,占比59.1%;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69件,占比48.6%。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汽车6件,占比5%;醉酒驾驶无号牌汽车1件,占比0.8%。上述数据表明,醉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二轮摩托车问题突出。
四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案发占比近七成,且酒精含量多在200mg/100ml以下
危险驾驶罪案发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交通事故案发,共193件,占69.4%;另一种是公安机关设卡查获63件,占22.7%。这一数据表明,危险驾驶存在大量的犯罪黑数,实际发生数要远大于被查获案件数。
在发生交通事故而案发的危险驾驶案中,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的130件,占比67.4%。
五是量刑结果实刑少缓刑多
2014至2019年已判决的案件中,宣告实刑的有77人,占比27.6%;宣告缓刑的202人,占比72.4%。即使判实刑,刑期也以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居多。罚金金额主要集中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