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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2021-12-07 14:32:00  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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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釆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开发区检察院的主 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 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推进检察工作任务。

  2、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工作。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

  督。

  4、依法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

  罚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按程序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开展涉 检信访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抓好队伍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

  员。

  8、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接受

  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9、规划开发区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 工作。

  10、负责其他应由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 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管 理部(加挂政治部牌子)。本部门无下属部门。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0 年部门汇总预

  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具体包括:镇江市经济开 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20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 年,开发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 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及上级检察院 重大决策部署,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进一步将检察服务融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 入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 2020 年工作要点,围绕稳增长、促 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找准检察服务的 最佳切入点,在助推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 展、产业强区等战略部署上精耕细作,最大限度挖掘围绕大 局服务发展的检察潜能。

  二是进一步将检察关爱贴近基层民生。围绕新区群众最 关心、最关注、最热盼的事项,立足检察职能,做实事,求 实效,着重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保护群众安居乐业,从 严惩治侵财犯罪,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从严惩治食药犯罪,

  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群众

  宜居环境,用真心真行当好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三是进一步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修改

  后的刑事诉讼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高效 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科学规划、均衡布局四大检察,进一步 补足短板,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 分发展落到实处,推动“十大业务”均衡发展,更加高效地 在加快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拉升从严治检的标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 从严治检不松劲,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 践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督察, 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 培训,完善素能培育体系,强化检察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收入、支出预 算总计 1585.2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增 加 106.83 万元,增长 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 整,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计1585.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585.2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585.24 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 106.83 万元,增长 7%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政策性 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 2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总计 1585.2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27.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 费、保障公诉和审判监督及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92.5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项 目经费增加。

  3. 医疗卫生(类)支出28.65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为干警缴纳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57万元, 增长1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5.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 积金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96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 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4万元,增长 9.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1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4.5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基数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6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7万

  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585.2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585.2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585.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11.98万元,占58%; 项目支出668.63万元,占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

  总预算1585.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

  加106.8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增加 以及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 出158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 政拨款支出增加106.8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 经费项目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二)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53.76万元,主要用 于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内检察官及司法行政人员工资、社 会保险及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与上年相比增加60.25 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人员工资、社会保险 及公积金相应增加,聘用制书记员待遇相应提升。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1.96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9万元,减少 21.9 %。主要原因是厉行 节约。

  3.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62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48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增 加。

  4.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89.3万元,与上

  年相比增加79.3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办案办公设备 经费增加。

  5、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支出40万元,上年 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有该项经费预算。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支出(项)支出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4万元,增 长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7.23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44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 整。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8.34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3.5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项)支出28.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加9.9%。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预算911.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8.6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2

  万元、津贴补贴300.16万元、奖金69.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48.09万元、伙食补助费8.64万元、住房公积金27.23万元、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1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9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万元、 印刷费3万元、水电费37.8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费31万 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80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 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22.05万元、其他交通费29.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 支出1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预算142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55万元, 增长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11.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8.6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2 万元、津贴补贴300.16万元、奖金69.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48.09万元、伙食补助费8.64万元、住房公积金27.23万元、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1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9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万元、 印刷费3万元、水电费37.8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费31万 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80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

  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22.05万元、其他交通费29.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 支出12.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0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 公”经费的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

  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2.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2.05万元,比上年

  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厉行节约,严控不 必要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 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 要原因是单位秉持厉行节约,严控不必要开支原则。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主 要原因是单位秉持厉行节约,严控不必要开支原则。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

  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培训计划。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预算支出0万元。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年数与上 年持平。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安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 出243.35万元,比上年增加36.83万元。增加17.83%。主要原 因是维修(护)费用增加,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大楼年久失修。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77.35万元,其中:拟 采购货物支出106.7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22.51万元、拟购 买服务支出48.0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 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 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 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

  R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专项收入。

  三、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经费拨款、办案经费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其他收入。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和其他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上年结转的纳入预算管 理的非税收入、办案补助和其他结余结转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 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 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

  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