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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15 09:45:00  来源:镇江市检察在线

  镇江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4)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新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着力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969件7780人,同比上升12%和20.4%;依法批准逮捕1779人,提起公诉4786人,分别上升44.2%和15.7%。受理民事行政案件67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9件,诉讼监督多项业务或增幅居于全省前列,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1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1名干警作为江苏检察唯一代表,参加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评选。

  一、紧贴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镇江高质量发展

  聚焦三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助推金融风险防控。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扰乱金融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31人。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52亿余元的“8●29”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及时介入侦查,批准逮捕15人,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管理。对非法集资55亿余元的丹阳“统资联”案件,依法准确定性,从重处理。及时介入扬中一起保险公司吸收客户资金3亿元不入账案件,批准逮捕2人,敦促主管部门及时公告兑付承诺,维护了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将保护实体经济和非公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善意考量、适度宽容,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办理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依法将民营企业涉案金额从2800万核减至800万,增加认定自首情节,两名企业主管被判处缓刑,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高度评价。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为企业实际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

  ——助攻环境污染防治。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8人,起诉164人,分别上升500%和60.4%。办理了央视《朝闻天下》曝光的卓美凤等5人污染环境案、公安部挂牌的孙仕明等8人非法采砂案、省“清水蓝天”行动督办的田国平等33人非法采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强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7件。推进长江大保护,突出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起诉39人。金山检察院办理的赵成春等6人非法盗采江砂案被省检察院列入《公告》转发全省,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积极参与镇江西南片区整治,对以整治为名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价值数亿元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办理,并就案件处理、综合整治等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治理建议。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句容市检察院对4名非法采矿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赔偿矿产资源损失及环境修复费用290余万元,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并开展替代修复。市检察院撰写的打击环境犯罪研判信息,获张叶飞市长批示肯定。

  ——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帮助500余名农民工追讨薪酬2600余万元。依托“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向54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救助金近100万元,结合办案对1户精准扶贫的困难家庭单笔救助10万元,着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对接,丹阳、句容、丹徒等检察院与民政、教育、慈善总会等多部门协作联动,采取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创业资助、社会扶助等形式,为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提供多元化帮扶,彰显检察温度,传递社会温暖。市检察院与丹徒区荣炳高庄村连续6年开展脱贫攻坚,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修建公路、建设标准厂房,促进村集体年增收60余万元。

  二、聚力检察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强化检察举措,依法忠诚履职,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177人,起诉154人,逮捕率94.2%,起诉率100%。对省、市挂牌督办的16起重点案件,明确由两级院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亲自负责、直接办理。与市公安局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所有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相继办理了丹阳王水军、句容贺坤、京口于芳林等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达34人。及时批捕了“天津天狮”涉恶传销案19名嫌疑人,起诉了丹徒“2●7”恶势力犯罪集团25名被告人,其中21人被判处实刑。坚决落实“破网打伞”要求,对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介绍镇江做法。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10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戴艳组织恶势力人员暴力讨债案,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追捕主犯,以非法拘禁罪追究8人刑事责任,被省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上报最高检。

  ——精心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6人,起诉126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16件。润州区检察院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2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对4名涉案人员追加逮捕。丹徒区检察院在食品添加“罂粟壳”专项检查中,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立案3件,被评为全省专项立案监督典型案例。两级院统一部署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工作,针对网络餐饮平台证件不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6份,并约谈相关网络餐饮平台驻地负责人,促进了网络外卖食品的安全规范经营。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查逮捕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53人,办理6起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从严批捕18人。开发区检察院从快办理了朱志香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案,有力震慑、警示了不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02人,对百盛花园沿街持刀砍人案、大市口将军巷杀人抢劫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均及时介入、精准办理。积极参与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及“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起诉涉枪涉爆案件32人、毒品案件219人。从快办理了公安部交办、通过网络向全国15个省市销售300余支射钉枪的罗见龙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与政法各部门紧密协作,对信访程序依法终结仍缠访闹访的非访人员,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批准逮捕5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聚焦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通报案情,及时会商工作。同步推进积案清理、刑事案件核查专项监督工作,主动发现诉讼监督线索,推动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全年共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39人,追捕、追诉漏犯75人,纠正漏罪26人。句容市检察院在办理宓宝威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依法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4人,对4起寻衅滋事犯罪改变定性为抢劫罪,对6人增加认定加重处罚情节,精准有力打击了犯罪。联合公安、海关、国安等部门出台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对119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案件,开展逐案核查,并及时监督纠正发现的问题。全年对149件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对17件疑难复杂案件自行补充侦查,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京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中,通过强化监督、补充侦查,及时查清案件主犯被顶包的真相,成功将其追捕归案并提起公诉。

  ——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对“诉判不一”案件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2件,已获法院改判6件,发回重审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出量刑建议3799人次,采纳率89.6%,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578人次,监督纠正不当情形242件。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促使94名罪犯履行财产刑义务,执行金额90余万元。对83名罪犯提出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建议,被法院采纳,有效防范和纠正“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组织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书面检察建议75份,金山检察院监督纠正的一起管教措施不当案,被作为江苏唯一案例,上报参加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十佳纠正违法案件”评选。创新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在司法行政部门专门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对9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案件的审查监督,提出抗诉1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提出纠正违法、执行监督等检察建议77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48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有效维护裁判权威。市检察院历时六年监督纠正一起错误破产裁定案件,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件,提出抗诉7件,建议再审7件,移送并监督刑事立案12件。在办理曹纪文、孙彩虹虚假诉讼一案中,市检察院和扬中、润州检察院上下一体联动,依法查处3起虚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抗诉后获法院改判,并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句容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审查发现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侵害民营企业合法债权,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将所欠受害企业900余万元债务全部清偿,3名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四、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决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把握时代坐标,紧贴镇江实际,有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公益保护更加有力有效。提请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市国土局会签文件建立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两级院聘请媒体人、专家学者、律师等66名社会人士担任首批观察员。丹阳、句容检察院分别建立“随手拍”“公益眼”等实时在线举报平台。认真落实《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组织开展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年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41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9件,推动清除固体废弃物1万余吨,恢复林地60余亩,督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700余万元,追缴国家专项资金170余万元。金山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长江非法采砂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省委办公厅信息转发,《人民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中政委组织采访团进行了专访。结合办案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获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完成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一期建设,被作为江苏检察4个重要网信建设成果之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现场展示。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曲福田副主任专门来我市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全面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协力反腐更加高质高效。与市监委密切协作,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高效顺畅的衔接机制。加快职务犯罪检察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转型,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处,各基层院设立专门办案组,集中统一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确保案件专业高效办理。对拟移送起诉案件,强化提前介入工作,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严格证据标准,依法精准办理。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7件42人,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人。其中监委移送18件22人,已起诉17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追赃力度,检察环节追缴涉案款物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被留置的厅级干部、连云港市委原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郗同福受贿案,起诉了苏州市政协原主席高雪坤、丹徒区原副区长田志虹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改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公信。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真诚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在实体上依法从宽从轻处罚。全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前提下,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改革推开以来,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68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京口检法“两长”带头办理全市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发挥出示范作用。全面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向180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强化了诉讼权利保障。建立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列席18次,强化了监督,凝聚了共识,共同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五、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锤炼忠诚政治品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两级院检察长以上率下,均走上讲台带头上党课。以创建“双型”先进党支部、“书记党建项目”为载体,采取主题党日、检察官宪法宣誓等形式,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从严整饬纪律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公务接待办法,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及“回头看”、涉案款物等专项检查,以及节假日廉洁自律、公车管理使用等检务督察,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对梳理出的30余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加强对基层院的领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对扬中、润州检察院开展为期45天的政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2人。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887条、法律文书2850份。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送案件信息4000余条,提供阅卷、会见等服务600余次,对公然殴打律师、扰乱法庭秩序的5名涉案人员依法起诉,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举办新闻发布会9场次,市检察院和润州、金山检察院先后举行以打击毒品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办理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被《人民日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同步报道。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建成全省首批5个规范化检察办案中心示范点,省检察院专门在镇江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

  ——突出专业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捕诉一体”改革,加快构建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市检察院和丹阳、扬中、京口检察院4个办案组,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重点团队。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采取上挂下派、复岗锻炼等形式,分层分类实施,全面锻炼培养。全年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151次,有效促进办案技能提升,办理的8起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案例、指导案例,有43个业务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2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4人次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全国业务能手。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及时办结回复。全年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6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和社会人士参加视察评议、庭审观摩、新闻发布会等活动485人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有待深化。二是检察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力度和效果与群众的法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要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心工作,聚焦发展大局,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努力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倾力护航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清风行动”,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将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诚信公正的法治环境,促进产业强市。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全力守护民生福祉。全面聚焦污染防治突出问题,认真落实“263”“116”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恪守宪法定位,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探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设置,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推进依法治市。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新时代新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大力加强专业能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努力办出更多具有引领意义的精品案例、典型案例。锲而不舍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使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严紧硬,强化执纪监督,保持清廉本色。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担当实干、奋发作为,努力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为谱写新时代镇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