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了,真的很后悔。”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的监督下,社区矫正人员陈某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1年3月,陈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余姚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在社区矫正期间,陈某因参与赌博被抓获,被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罚款300元。
今年6月,余姚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专项监督中发现,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对陈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可能存在未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情况。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赌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今年7月,余姚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组织开展专项自查活动。9月2日,法院裁定对陈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余姚市检察院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运用数字检察手段,由检察长领办开展缓刑人员治安管理处罚专项监督。该院通过调取相关数据,筛查出2016年以来缓刑期内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行政拘留而降格为行政罚款的线索11条。该院的这项工作获上级检察院推广,宁波市检察机关共筛排出同类案件线索37件,目前已发出立案检察建议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