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汪某、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区块链免费养老为名诈骗老年人
【关键词】
养老诈骗 集资诈骗罪 区块链 免费养老 立案监督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被告人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等名义,招募代理人以网络广告、线下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宣传“云储链”项目,宣称“云储链”是具有国际贸易流通、交互、结算、集仓、集采、集运等相关功能的公链,是国家“一带一路”贸易应用背景下的科技创新项目,属于“一带一路”贸易联盟筹建委员会联合中国云仓公司一起开发的支持“一带一路”的贸易体系。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节点挖机在网络节点上挖掘“云储链”,所获得的“云储链”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也可以购买云储链,购买后锁仓180天增值70%,解锁之后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继续持有增值。为吸引养老群体关注,汪某等人还宣称每购买一个价值3美金的“云储链”,便配送一个价值3美金的“养老链”,投资即可到国家五星级养老机构享受免费养老服务。
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汪某、唐某、刘某玉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200万余元。除将极少部分集资款项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集资团队高额提成、购买奢侈品等,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2000余万元。
2021年8月11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玉等其余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一审宣判后,汪某、唐某上诉。2022年1月6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2020年4月10日,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以汪某、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刘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汪某等人辩解“云储链”是将互联网新兴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与区块链整合,属于数字资产和金融创新,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汪某、唐某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宣称的“云储链”系其自行“开发”包装,并无其所宣传的功能,所谓“半年超70%高额回报”“投资即可到国家五星级养老机构享受免费养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发展”等均系虚假宣传,属于假借投资“区块链”赠送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汪某、唐某直接支配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个人挥霍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刘某玉等被告人从投资者转变为非法集资协助者,帮助汪某、唐某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对于资金实际去向等不知情,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0年9月3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对汪某、唐某以集资诈骗罪、刘某玉等10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韩某等5人参与吸收公众存款且金额巨大,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起诉。目前,法院已对2人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典型意义】
随着老百姓生活日益富足,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经济宽裕投资需求旺盛,但对互联网金融等新生事物认识不足、缺乏投资专业知识等情况,以“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为噱头或者假借“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政策蹭热点、搞虚假营销,并再以“投资获取高息”“赠送养老服务”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等社会公众“投资”,实际上所吸收资金用途与其宣称科技项目、国家政策毫无关系,目的是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老年人在将养老钱用于投资理财时,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既要了解所投资的项目,又要了解关于投资理财的相关规定,不要盲目跟风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新事物,不要投资于未经批准的非法金融活动。特别是在接触吸收新事物、新知识时,要注意了解社会上伴随出现的新型养老诈骗手法,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案例二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过“广场舞”应用软件向老年人非法集资【关键词】
养老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广场舞 互联网应用软件 延伸治理
【基本案情】
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某平先后成立北京红舞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舞联盟”)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鹏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对老年广场舞爱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
至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向业务员发放提成、投入“红舞联盟”应用软件运营以及其他经营项目,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3.3亿余元。
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李某鹏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本案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的刑法条文)。一审判决后,刘某平等7名被告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2019年3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查明其他未报案参与人、及时固定基础证据材料、尽快委托司法审计,同时以定期座谈方式向集资参与人代表通报案件进展,回应集资参与人关切的问题。2020年1月30日,公安机关以刘某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综合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提出不同的量刑建议。2020年8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刘某平等人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所暴露出的涉老年用户互联网应用软件领域风险进行了全面筛查,锁定“养老”“广场舞”“养生”等17个关键词,在各大应用软件下载平台筛查涉及养老服务、休闲娱乐、网络交友、消费购物及保健养生五类“涉老APP”213个,从中梳理出存在养老诈骗风险的“涉老APP”26个,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获立案,将相关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在本案办理后,检察机关以本案事实为基础,改编拍摄了
打击防范养老诈骗微电影《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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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和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银发族”与“互联网”“金融圈”的交集不断扩大。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网络风险意识不高、互联网运用不熟练等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兴趣爱好设计兼具交友、投资等功能的应用软件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这类犯罪以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为引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再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打消老年人警惕心理,极易使老年人陷入骗局。老年人要牢记,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新型非法集资案件时,应当能动履职,延伸开展治理工作,从个案中研判类案风险,通过公益诉讼、线索移转等方式,积极协同有关监管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溯源治理,实现“惩治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对于手段翻新的养老诈骗案件,还可以通过视频短片等形式进行以案释法,及时向社会公众揭示新型犯罪手段,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