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你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近日,河北省东光县村民孙某从检察官手里接过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后,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2019年7月5日,在京福线东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型面包车与孙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面包车主负主要责任。当日孙某到东光县中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孙某肋骨、颈椎骨折。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于9月25日出院,共花费医疗费2.6万余元,而对方在垫付4000元后,至今未再支付医疗费,也未得到其他救助和赔偿。
孙某是东光县检察院驻村扶贫联系点的五保户,生活比较困难,是该院重点帮扶对象之一。事故发生后,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祃慧源第一时间得知情况后,当晚带领扶贫队员齐赴医院看望孙某,了解伤情。孙某住院期间,因其无亲人护理,工作队将这一情况报告院党组,该院检察长王金瓯非常重视,让工作队先行给付护理费、照顾老人日常起居,并要求该院第二、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予以持续关注。该院第二检察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多次赴医院调取相关病历,代其支付立案费。
由于赔偿款无法到位,医疗费悬而未决,该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承办检察官着手调查核实情况,帮助被救助人快速完成各项申请证明材料。在一个月内,2万余元的救助金从办理到发放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