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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车辆乱停乱放,多次划车难逃法网
2022-04-20 14:22:00  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接连几日,划车七辆,其中不乏名贵豪车,镇江新区一七旬老人本以为是“惩恶扬善”,却因此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4月8日,经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郭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9月份的一天凌晨四点钟,身患糖尿病的郭某按照往常一样从家中出发,沿着路边的人行横道跑步锻炼身体,可就是在今天,有一辆汽车挡在人行道上,将正在跑步的郭某绊倒,直接摔在了地上。从此以后,郭某就对在其固定跑步路线上随意停放的车辆充满恨意,想找机会教训一下这些车主,以此来“提醒”他们不要乱停车。郭某遂在2021年9月27、29、30日、10月2日,接连在四天的凌晨,使用在路边捡拾的石块将停在某宾馆门口附近的七辆汽车进行划损。

  多名车主发现爱车被损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于附近没有监控,给案件的侦破造成难度,于是民警及时督促附近宾馆在其门口安装监控,并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了再次作案的郭某,后民警就在宾馆附近蹲守,将当日正在跑步的郭某抓获。到案后,郭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损坏车辆损失价格共计20400元人民币。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郭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经达到寻衅滋事罪的构罪标准。鉴于其案发后具有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检察官提醒,车辆不规范停放虽然是不文明的行为,但这不能成为任意毁损他人车辆的理由,对不文明的行为应当保持理性冷静,采用合法的方式进行规范劝导,切勿意气用事、“以恶治恶”。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车主要文明规范停车,不要任意阻碍老百姓通行的道路,共同维护社会的文明和谐。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