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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生意经要不得小伙从事酒托诈骗获刑十年
2021-07-08 09:47:00  来源:镇江开发区检察院

  酒吧生意惨淡便合伙与他人开“酒托”店,半年时间诈骗百余名受害者近百万元。近日,镇江开发区检察院对张某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张某是江苏镇江本地人,2018年开始经营一家酒吧,但是酒吧生意一直不好,生计难以维持,无奈张某在店外张贴了转让店面的告示。2019年9月的一天,走进酒吧的两个人彻底改变了张某的命运。这两人自称小东、小磊,想租借张某的酒吧做生意,租金按一天300元结算,张某同意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张某发现酒吧里每天都会有相同的年轻女性带着不同的男性来消费,每天都能入账数万元。张某十分好奇便向小东、小磊取生意经,这时张某才知道原来他们做的是酒托生意,小东、小磊都是“托头”,想要做成生意,需要有“键盘手”在各种相亲交友平台上以虚构的女性身份与男性聊天,获取他们的基本信息,待到时机成熟将他们约出来见面,再由“键盘手”的老板“机房主”将这些男性身份信息发给“托头”,“托头”安排自己招募的年轻女性,即“托女”以虚构的身份与男性见面,但他们会将廉价的酒水标上高昂的价格,男性抱着相亲交友要留下好印象的想法往往愿意花钱买单。这样,“键盘手”、“机房主”、“托头”、“托女”就可以按不同比例对消费总额进行分成。

  红酒是假,身份是假,相亲交友也是假,张某知道了“酒托”生意原来是靠骗,但他还是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加入了“酒托”诈骗团伙,以“店主”的身份参与分成,负责收款算账,酒吧日常管理等事务。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张某共计参与诈骗近一百万元,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开发区检察院经审查,以诈骗罪对张某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张某、小磊、小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