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小微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等,这也是法律为保障食品安全所作的底线性要求。但从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看,很多小微养老机构并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小微养老机构之所以容易出现此类问题,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此类机构数量快速增加,而监管力量有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此类机构内部食堂主要服务于入住的老年人,相对封闭,而老年人大多年事已高,维权能力较弱。这就使其容易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在这起典型案例中,镇江开发区检察院在发现案件线索后,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向党委报送专题报告、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分类施策整治,最终有力净化了当地养老机构市场,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亮明了食品安全不能有任何“洼地”的鲜明态度。
食品安全大于天,老年人的食品安全更容不得一丁点儿马虎。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无论是专门服务于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还是其他机构在向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都应当强化法治意识,做爱老护老的典范,而不是让自己成为坑老的“隐秘角落”;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涉老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这样才能让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共同守护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