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开发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变化明显。
少捕,该院依法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下候审。2021年,不捕率同比上升8.43个百分点,达到38.21%,居全市前列。
慎诉,该院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通过适用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把关、分流作用。2021年,不起诉率同比上升3.16个百分点,达到12.84%,居全市前列。
慎押,该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021年,共依法变更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9.96个百分点,为17.12%,居全市第一。
捕后判缓刑人数大幅减少,下降趋势明显。2021年,当年捕后判缓刑人数为2人;2022年,截至目前总人数保持为0。
“激活”检察业务数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开发区检察院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抓学习、融考评、强机制,确保政策依法充分准确适用
多学、学透→ 准确适用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将文件规范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学,精准把握政策适用。
考评引导→ 主动适用
将贯彻落实政策情况纳入检察官考评内容,优化考评指标设置,以供给高质量检察产品激活立体化检察数据,引导检察官自愿主动适用政策。
完善机制→共同适用
完善公检法沟通协作机制,就政策落地实施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重实际、勇担当、善作为,全面落实检察诉前主导责任
综合审查,拒绝“简单化”
政策导向不能取代个案裁量,政策落实不能“一刀切”“简单化”。办案实践中注重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综合审查后,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
提前介入,衔接“高效化”
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犯罪等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实质化引导侦查,以意见统一、标准明确,加快案件流转,节约办案资源。2021年,该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6件次。
积极作为,力求“深度化”
在把牢捕诉标准的同时,深入做好矛盾化解、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2021年,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5.19%,一审服判率达99.67%(全市最高),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严要求、强监督、促公正,切实保障检察环节程序规范
做实案件每个环节
要求检察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有序规范案件办理。办案全程留痕,依法及时公开,将每个环节做实做细,让案件经得起程序和时间的双重考验。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加大对适用政策案件的评查、监控力度,严把廉政风险防控关,在重要节点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广听外部监督意见
运用检察听证制度,邀请代表委员、社会人士参与检察工作,以听证促公正,认真听取公安、法院、律师等多方意见,让公平正义可“围
观”、受评价、更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