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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书写为民情怀
2017-11-07 14:33:00  来源:
  “爱民情深唯奉献,澄心辉映日月华”。扬中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澄华从检26年,先后在反贪、公诉、控申、民行等部门工作,先后获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十佳规范政法干警”“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变化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为民情怀。她告诉记者:“面对群众诉求,我和他们一样着急,看到他们舒展眉头,我的心里才踏实。”

  司法为民,情牵群众利益

  “老乡你们别着急,检察机关一定会维护大家的权益……”在8·26环境污染案件现场,张澄华掷地有声地说。

  2015年8月,扬中市八桥镇一辆满载危化品氯磺酸的货车侧翻,造成附近农户及公共设施重大财产损失。张澄华得知后立即与同事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积极沟通交警、环保、镇政府等单位,加班加点搜集证据材料,会同多家部门召开协调会20余次,最终依法支持316户受损农户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帮助国家和受损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今年4月,扬中市检察院在当地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信息和处理情况,现场将赔偿款发放到每一户受损群众手中。

  强化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村子里每天都弥漫着一股怪异的味道,地里的庄家都不长了……”面对群众对电镀企业排污的投诉,张澄华眉头紧锁。

  扬中作为全国闻名的“工程电气岛”,但是带来的除了经济效益,还有环境污染和老百姓的投诉。针对当地电镀企业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环保设施差、排污随意化等问题,张澄华带领民行干警经过调研,提出了“先治标,再治本”的策略。对污染突出的4家电镀企业率先提起环保公益诉讼,促使被告企业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共计14万余元。并向相关单位发出监督履职类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通过专项整治,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取缔23条电镀手工生产线,促使全市95%的小电镀企业歇业转行,7大电镀中心改造重建。

  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判决书拿在手里,钱还是要不回来。三四百万就这样打了水漂……”在民行科办公室,前来申诉的当事人孙某愤愤不已。

  原来,早在2011年底,孙某就因一起民事纠纷获法院判决,虽然胜诉了,但却因找不到执行人而执行无果。经了解,该案当事双方均为本地知名企业家,企业员工都在千人以上,孙某还是市政协委员。张澄华认为,必须站在大局角度办好这件案子,努力降低对两家公司的影响。她主动联络公安和法院,锁定被执行人行踪,会同法院执行人员进行现场调解,积极促进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孙某主动放弃利息并同意被执行人周某分三次偿还欠款317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20多年的从检路结出了累累硕果,张澄华却从未放慢前行的脚步。面对荣誉,她总是说:“成绩属于过去,挑战永远在路上。”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