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键盘的敲击声中,一年的时光就这么悄悄溜走了。回望我的2018,我觉得借用老舍的一句话来形容最贴切不过,“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写文章的乐趣。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天赋和灵感需要靠运气,但是好的素材肯定是需要我们自己动手发掘,所谓生花的“妙笔”也必然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我在“入门”之初,也曾“坐等”好素材上门,曾一度非常羡慕宣传“大咖”们,明明是同样的工作、类似的案件,他们总能另辟蹊径,从独特的视角入手,写出不一般的感觉。我也曾思考,为什么我的思路总是一成不变?为什么我的新闻敏感度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记得有一次,我得知一起很有地方特色的民事监督案件,起初我非常兴奋,搜集了很多素材,学习研究其他通讯员的写法,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然而民事监督案件办案周期一般都比较长,随着那股热情退去,案件也被我抛之脑后。等到我再次听到别人提起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结案好几个月了。再好的素材,失去了时效性,也就失去了宣传的价值。
经过这一次的教训,我才真正相信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的含义。此后,遇到我认为有宣传价值的线索但不能即时报道的,我就记下来,贴在笔筒上、电脑显示器上等醒目的位置,隔三差五问问进展。一方面防止遗忘,另一方面能够根据阶段性进展开展报道。除此之外还能及时收集现场图片等资料,真的是一举三得!
还记得2015年秋,在本市发生一起运载危化品的罐车侧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得知我院介入事故调查后,我也将该案记下来,时常询问案件进展,并提醒他们注意留存资料。此后每到一个阶段或者有了新进展,我都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比如积极答复受害群众化解信访矛盾、督促相关单位处理有害废物防止二次污染、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研究维权方式、支持起诉等等。一直到2017年4月调解结案,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大大小小的报道总共有过十余次。得知事故赔偿款已转到法院账户,我们又及时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现场将188万元赔偿款发放到316户受害人手中。
一般而言,这个案子的宣传应该就到此圆满结束了。但是,当我后期整理案件相关图片、视频的时候,我又想到了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图集。经请示领导之后,我又联系杂志社,把整个案件过程中收集到的图片,做成新闻图集再次刊发。该案的系列报道,不仅仅宣传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也让广大群众更加信赖司法机关。
尝到甜头以后,我准备了一个笔记本,专门收集记录有价值的线索。未到公开阶段的,先向上级院报送信息;类似的案件多了,提醒办案部门总结经验或提出对策建议;到了能够开展宣传报道的时候,信息量也充足了、专业知识也掌握了不少。这其中的妙处,真的是“谁用谁知道”。作者:张莉莉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