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呐,枇杷黄了。”
顺着同事的指引,我将视线从厚重的卷宗上缓缓移向窗外。铁栏外的树上,是那一簇簇黄灿灿、圆滚滚的枇杷。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看得旁人眼馋,乐得大树弯腰。
“多好的果实……”我心底暗自赞叹不已。特殊的位置,使得看守所的枇杷摆脱了过早被顽童打落的命运,因而长势喜人。
“报告!”一声浑厚的嗓音,打断了飘渺的思绪,顺便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重新翻开卷宗,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嫌疑人:二十出头,中等身材,圆脸,浓眉。在管教干部的带领下,他站在门口,略显拘谨地对我微笑。
正是这个其貌不扬、外表敦厚的年轻人,曾因盗窃三次获刑。今年初被释放后,他又在短短十几日盗窃四次、抢劫盲人一次、抢夺一起,旋即因群众报警而被当场抓获。
讯问波澜不惊地进行,一问一答。嫌疑人对其数次作案事实记忆之清晰,令人咋舌。这恰巧印证了精神鉴定的可靠性:据鉴定,其系轻度精神应激障碍,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讯问即将结束,我按常规又问一些程序性问题。在例行公事地问过对自己的行为有何辩解之后,我漫不经心地在笔录上打上“认罪服法,无辩解”,准备收工走人。
“我这种人,就算出去也是害人。”他嗫嚅地说。
我心里一颤。
入职以来,我打过交道的嫌疑人虽然不多,可百十位总还是有的。拒不认账者有之,口服心不服者有之,痛心疾首者有之,挥泪如雨者亦有之,不一而足。可是,我却是第一次听人讲“就算出去也是害人”。既然明知犯错,可为何仍一错再错?
我不觉放下正在打字的手,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
他略显羞赧:“在里边吃得要好一些……”
我一时语塞。
他说的“里边”,无非是指看守所或者监狱,这个一般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地方,竟然有人想要“进去”,难道只因为——在“里边”吃得要好一些?
讯问完毕,管教干部带他离开。他有礼貌地道谢,起身,离去。身后,是那一簇簇压满枝头的黄色枇杷。
返回的路上,同事告诉我,这名嫌疑人有一定的行为应激障碍,举动异于常人。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自顾不暇,继父对母子不管不问,除此之外再无亲友。嫌疑人平日中饭在社区就餐,早、晚饭无着落,久而久之,便隔三差五盗窃,三番五次服刑。
听罢,内心怆然。
嫌疑人年富力强却盗窃、抢夺甚至抢劫,其行为给无辜群众造成了损失,给社会正常秩序构成了威胁,无疑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事至此,全是他的错吗?虽其情可悯,然其罪当究。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会站在庄严的公诉席上,依法履职并指控其罪行。愿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好好改造、悔过自新,争取早日重获自由。然后用自己健全的双手,换来母子二人的衣食无忧。
我不觉又想到了在求学和游玩时遇到的枇杷。其数量和质量与今日所见,自不能同日而语。在顽童、游人的屡番光顾下,那些能被摘到的果实早已损失殆尽。只留少数几颗,孤傲而羞怯地躲在最高处。还记得当初为了吃个枇杷,上蹿下跳、爬高摸低的那副模样吗?尽管比较艰辛,却也别有一番风味。然而,辛辛苦苦摘来的歪瓜裂枣,远远好过此处唾手可得的累累硕果。
明年、后年、大后年……看守所的枇杷应该会一如既往的繁盛。只是,那些曾打过交道的嫌疑人,当这高墙深处的枇杷再次成熟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你们的身影不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