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律史的情缘
2017-11-30 10:42:00  来源:
 算起来,我的法律史研习之路已走过13年。相较于炙手可热的部门法制,学习法律史显得有些奢侈。如果说哲学属于贵族,那么法律史研习者顶多属于衣食无忧者。

  2004年本科中法史的课堂,我依稀记得俞江老师拿着各种契约等器物向我们展示法律的古典美学。初识法律史,我硬着头皮在华中科技大学工科实验台上读完了《九朝律考》,当时工整的笔记现在被我悉心整理置于案头,祭奠青春。大三保研,在青年法史学者杨昂老师的激情规劝下,我投向了让我终身受益的中山大学。恩师马作武总是能令我在关键时刻醍醐灌顶,导师极为开放和自由的心态令我对先秦法律思想史无限畅想,掌握了恰当比较古与今的诸多方法。这种看似自由散漫的育人风格,恰恰给了我在中大图书馆夜以继日自由阅读的机会,让我在喧嚣的南方都市找到安静的一角,不被物役。

  当时中大的法律史教研团队实力雄厚,恩师马作武专攻先秦法律思想史,专长在法律思想史领域,历经法大、武大、北大和人大法学院,得到诸多法律史名家的真传,也是国内第一个法律史博士后。跟随他学习,极大地提升了我的古文阅读能力和国学修养。徐忠明老师擅长中国法律制度史和文化史,专攻明清诉讼,以搜集利用各种资料,全面立体解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见长。在他的启迪下,以常识性思维解析史料的能力让我如获至宝。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讲授者多以怪才著称,均有深厚的法理学功底。现执教于法大的刘星老师,是法学界畅销书《西窗法雨》的作者,也是我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启蒙导师。他将经验融入在法治的诸多反思中,让我深深折服。而早就在外法史学界成名,现已是中大法学院副院长的任强老师,其对外法史深刻的洞察力令我眼界大开。业师算得上是正统中法史的学者代表,而其他三位则是剑走偏锋、出奇制胜的学术高手。一正一邪,让我在这个得风气之先的大学中慢慢掌握了左右互搏术。

  南下中大,在这几位恩师的指引下,我发现自己还有继续深造的兴趣和潜力后,决定报考博士。人大是首选,法大是备选,目标明确,一定要考上赵晓耕教授的博士生,觉得只有赵老师才符合自己的学术气质。当年投考竞争激烈,我在初试以最后一名进入复试,却因复试发挥较好,被导师“计划外”看重。珍惜有缘人,为了不给恩师丢脸,第一学期除了认真听课外,我继续沿着硕士的读书兴趣,广泛涉猎。到了第二学期开始跟着导师的兴趣,在他的指引下逐个完成专题训练,直到自己的第一篇学术论文问世,才找到了法律史的感觉,这已经是博二了。博三写博士论文更是追随导师的步伐——紧随导师已经成了我博士求学阶段的日常生活。因为硕士期间感觉自由散漫,离导师太远,学到的多是皮毛。

  人大求学三载,在特有的法律文化研习风格下,我将硕士阶段的思想史操练和各种史料研读分析的技巧同中国法律制度史结合起来,最终探究制度背后的文化机理,真正让法律史有用起来。而在这一过程中,以制度剖析法律文化见长的赵晓耕老师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引路人。很感谢导师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宽容和信任。我所遇到的导师都未曾带我参加任何会议和应酬,我也从未被导师安排做过专业之外的学术民工,只是随着导师在自己喜欢的话题和领域尽情畅想。一路上正是有了这样的指引,让我现在成了你们中的一员。

  求学期间,我辗转武汉、广州、北京三地,细想一下,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待完成的目标。本科阶段要形成一种自主学习的兴趣,尽快入门。当然,入门要经历长时间耐心地模仿。因为没有知识基础和铺垫,只有模仿,才能耳濡目染,渐入佳境,窥得门径。硕士阶段,则要以博采众长,博览群书为主。很多人认为本科时要博览群书,我觉得这个方法可以,但就目前效果来看,本科生比较忙于社交,反倒没有太多的机会读书。但到了研究生阶段,就需要根据学科特长,拓宽视野,建立复合型的知识体系,才能发现某个别人没有做过的一些尝试或理解。到了博士阶段,所谓“博”,既能够博采众长,又能够精细入微,将已经储存的能量正确且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以我为例,自我感觉是在大四才真正领悟到了法学的精妙,算是登堂入室了。但真正发现自己在知识理论上更进一步的是在硕士二年级。本科时,当你认为自己入门后,你就会觉得法学就那样,自己什么都可以做,无知者无畏。但到了硕士阶段,随着阅读量的增加,会发现自己的知识太少了,知道自己什么不能做了。这就是“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道理。博一时候的我觉得积累不够,还在博采众长,然后博二的时候,才能够厚积薄发。我的经验是,本科窥得门径的一个笨办法就是模仿,哪怕“邯郸学步”都行。硕士阶段,则要学会质疑,尽信书不如无书。博士的时候则需要独创,在质疑他人和自己的过程中,有破有立。

  一路走来,冷暖自知。我只记得《追梦人》的那一句:“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从来不安分的我转战三地,拜师学艺,因为我坚信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归,离开也是为了更好地超越。十几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能够支撑自己安分地学习法律史的理由,现在的我已经找到:唯独法律史才能让我有种、有趣、有料。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