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陆陇其先生归循吏传,“年三十始应试,后以进士令嘉定,著循声。”非只当嘉定县长,有好官之隆誉,陆公官直隶灵寿令、官四川道监察御史,“居不事刑威,专用德化”,都是和平且笃厚的。陆公有自励,置之座右:“做官以立心为第一义,事到不能两全处,宁失官,无负心。”
陆公是浙江平湖人,康熙进士,“先生于世之俗好,一无所留意,惟济人利物之念,不释顷刻。”有例为证,古之为官,第一件事,是催命一样催粮,稍有拖延,便栏里捉猪、梁上揭瓦,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陆公不是这么搞的,“公抚字先于催科”,先对百姓百般安抚。某年秋收,又到缴皇粮时,有老农哭于途,诉曰今年歉收,无谷,家中唯一女,且卖了她,来完粮完税吧。“公闻言流涕,戒勿鬻。”国库公粮不能少,百姓公粮无力缴,怎么办呢?陆公“取俸代完”。
百姓有苦,苦到卖儿鬻女,此刻抓人、撮谷、拖牛,那真不是人;也有官人见此,粮不征了,话不说了,转身走了,这自然是好官;也有眼泪刷刷流,对民间疾苦动真情、动深情的;陆公比好官更好,不是流回眼泪,而是从自己工资里拿出一笔钱来,替百姓缴税,替国库完粮。
陆公做地方官,诸如这类“抚字先于催科”,事例蛮多,且不赘述。要说的是这桩事,辖区嘉定有兄弟俩,一个做了原告,一个做了被告。陆公闻鼓宣堂,审起了兄弟不和案。
案子蛮小,是些家务事,比如哥哥家牛,吃了弟弟家禾;弟弟家屋檐水,掉到哥哥家阶檐上,没甚大事,兄弟俩却争得天昏地暗,死也不相让。就为这点鸡毛蒜皮,兄弟不要血脉亲情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兄弟俩这般家务事,陆公也难断,陆公只是劝这两兄弟,讲道德,讲亲情,讲和气。这兄弟俩,却三讲四讲都不讲。这个司法调解,搁别人身上怎么办?掷签发脾气?还是转身走人,由他俩吵个天翻地覆?
陆公不撂挑子,也不舞棍子。但见陆公轻放了惊堂木,从审判台走了下来,走到衙门大坪里,走到六月阳光下。扑通,但闻一声响,陆公双膝跪地。“弟兄不睦,伦常大变,予为斯民父母,皆予教训无方之过也。”原来是陆公自省焉,“遂自跪烈日中”。
兄弟不和,伦常大变,谁之过?责任是可以推到他俩父母身上去的,子不教父之过嘛;也可以推到老师身上去,教不严师之惰嘛;更可以推到兄弟俩身上去。但陆公不是这么推演的。兄弟不和,道德溷化,陆公首先把责任揽了过来。百姓人文素养不太行,道德感不太强,职之责者,是官人,官人有教化之责。“公无事,带一书一役,挨村讲乡约,则以孝弟忠信,节义廉耻,必引经据典,参以时事,民皆乐听,浅直易从,无窒碍难行者。”
百姓不富,百姓饿肚子,非百姓责任,乃官人失职,古人多有这般认识。唐朝韦应物,曾为官多地,起身到民间走走,看到好多贫困户。是老百姓没出息?韦应物便自省、便内疚,“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百姓不富而自己富了,你对得起谁?“余谓有官君子当切切作此语。彼有一意供租,专事土木,而视民如仇者,得无愧此诗乎?”
陆公自跪烈日中,晒得脑顶出油。自责,自然得自罚。陆公这么自担责任,百姓哪有不看在眼里的?这对道德不怎么样的兄弟,良知也被唤醒,“讼者感泣,自此式好无尤(兄弟和好)”。
“清俭非必皆名臣,名臣未有不清俭”,套用这话,可曰:自检未必皆名臣,未有名臣不自检。(刘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