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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心的距离更近了 盐城市检察院优化举措服务民企
2019-09-06 14:27:00  来源:江苏检擦网

  “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高度关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泛化和扩大化问题,维护好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建议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活动中更加注重人性化办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讼累。”8月22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工商联领导及七位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人员敞开心扉,真诚交流。民营企业家积极为检察机关建言献策,共商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稳健发展问题。企业家一致表示,此次活动让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心与心的距离更近了”。

  座谈中,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冰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没有变’的要求,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去年以来,盐城检察机关主动在“打击、监督、服务”上下功夫,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今年上半年,响水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公务人员向民营企业索取2600余万元的受贿案,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盐城市检察院靠前指导,促进了案件顺利起诉。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制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任务分解方案》,明确15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民营企业权益的保护。积极与公安、法院加强协作,从严打击盗抢骗、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起诉相关犯罪101件187人。加强研判防范风险,4篇涉企报告被省、市委及省检察院采用,1篇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促进了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

  监督纠正司法不公。去年盐城某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市检察院办案中严格适用法律,根据单罚制原则只处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对单位进行处罚,为企业恢复股票交易提供了可能。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涉民企的刑事不当立案9件,提起民事抗诉1件。

  同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四类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如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虚开发票案时,审慎运用强制措施,对四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获评“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主动提供优质服务。“感谢市检察院领导,帮助我们在市场融资、环境保护方面给予的帮助,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在一次走访座谈中,大丰区凯嘉橡胶公司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竖起大拇指。近年来,盐城两级检察院不断完善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干警走访企业50余次,解决疑难复杂问题30余个,赠送普法资料2000余册。注重结合办案分析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滨海县检察院在办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经理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中,发出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邀请企业管理和工作人员列席庭审活动,取得较好教育效果。

  “下一步,盐城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部署,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升级工作举措,将检察服务保障民企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到民营企业家心坎上,努力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贡献检察力量。”盐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海龙在主持座谈会总结时表示。

  作者:刘启立 赖珊 李秋磁 张 旭编辑:杨月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