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代表专程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送来锦旗,感谢该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注重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和及时发送《风险防控提示书》帮助民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原来不久前,园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自述购买外包装并灌装胶水,后销售给他人。但是,只有其本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可以证实。根据本案查获的销售下家的物证、书证等,只能证明其销售的行为。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变更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情节和罪名均予以支持。
针对产品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易受侵犯的风险隐患,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及时向该民企发出《风险防控提示书》。相对于一般产品,胶水在市场上容易被假冒侵权,该民企在生产销售产品中,缺乏防伪技术的应用,难以有效监控和防范制假售假活动。因此检察机关建议该民企采取有效的防伪和追溯技术,并能够溯源到其对应的胶水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单位, 防范制假售假活动。上述提示内容也得到了该民企的采纳和书面回复。
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减少民企损失,园区检察院在充分听取被害单位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召开由民企代表、犯罪嫌疑人等参加的协调会。经过组织协调,犯罪嫌疑人就侵犯该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致歉,赔偿该企业经济损失五万元,并取得了该民企的谅解。
作者:王军 边远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