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龚建宇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龚建宇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龚建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建宇利用其担任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工程招投标的资格预审、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延期罚款、公司客车空调采购及维护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