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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岂能截留
2019-09-06 16:0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沙主任,您看这两张财务凭证核算金额怎么对不上啊?”5月7日,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人员在该县四队镇农经站查阅村账凭证时,两张财务凭证引起了核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一张编号为0044132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显示该镇普场村曾于2015年7月28日从镇农经站领取秸秆还田经费2.5万多元。而在另一张同期该村相应的支出单据中,却只显示该村用于秸秆还田支出金额为1.5万多元,还有9800多元的秸秆还田资金去向不明。

  “这里面可能有问题!近几年是秸秆还田款项流动高峰期,看看有没有其他类似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沙小明立即安排核查人员对该村近几年来秸秆还田专项资金的账目进行重点检查。果不其然,核查人员又发现在该村2014年的秸秆还田资金账目中,也存在着1.3万多元的秸秆还田资金去向不明。

  带着疑问,核查人员首先找到该村会计组长荣根柱,向其了解该村2014-2015年秸秆还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部门有无向你村拨付2014年、201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

  “拨付了,当时是我到镇里农经站领取的现金。”

  “一共领取到多少还田作业补助资金?”

  “从镇里领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4.5万多元,其中2014年2万多元,2015年2.5万多元。”

  “你村是如何支配这两笔资金的?”

  “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兑付给农机手和农户的。”

  “这些资金都全部用于兑付给农机手和农户了?”

  “兑付了,基本……全部兑付到位,是通过银行代付转账及现金支付方式给农机手和农户的。”荣根柱的不自信引起了核查人员的怀疑。

  随即,核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去当地银行调取该村秸秆还田款项打款记录,另一路人员则走访部分农机手和种粮农户。

  核查人员从当地银行调取的打款记录上印证出该村这两年仅向农机手和农户兑付2.1万多元的秸秆还田资金,还有2.3万多元的秸秆还田资金根本没有兑付到位。农机手和农户也向核查人员反映,他们在2014年和2015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秸秆还田资金被普场村克扣的情况。

  在掌握充分的事实证据后,核查人员又一次找到了荣根柱,当核查人员把事实证据摆在面前时,荣根柱终于和盘托出了全部事实情况。在收到镇里拨付给普场村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资金后,该村只向农机手和农户兑现了其中一部分,从中截留2.3万多元秸秆还田资金用于村里其他支出。

  作为会计组长应该无权截取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核查人员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樊更生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

  “你是否知晓村里将2014、2015年部分秸秆还田专项资金截留他用?”

  “我知道。”

  “有无集体研究?”

  “当时我和村主任尹宝东还有会计荣根柱一起研究的。就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碰碰头就决定了,没有召开什么正式会议,也没有会议记录。”

  “按照规定,秸秆还田补助资金能不能用于其他村务支出?”

  “这个是专项资金,肯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那你们村为什么要将秸秆还田补助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因为我们村里当时账上确实没有钱,我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还是同意了。心想钱也不是揣进我们自己的口袋,就应该不会有事的。现在想想我真是后悔不已,我不该打秸秆还田专项资金的主意,截留用于村里其他方面开支……”

  经江苏省灌云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对樊更生、尹宝东和荣根柱立案审查。(杨友)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