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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想到的敛财名义他都想到了
2019-02-19 16:0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李作良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公开宣判,再一次让每位国家公职人员扪心自问:党和国家培养我们为了什么?自己能回报人民什么?以后能够留下什么?

  在办理李作良案的过程中,有三点令我印象深刻。其一,李作良犯罪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比如,仅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某一人,就先后向其行贿12次,时间跨越9年,数额达521万余元,占李作良受贿总额的43.3%。这种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人员结构和利益链条相对稳定,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其二,其犯罪手段多样,几乎是借着能够想到的各种名义行受贿之实,甚至在自己家人的吃住行等方面,都不惜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利用职权来解决,其贪念之深着实令人咋舌。其三,李作良对于党纪国法没有丝毫敬畏,在他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他个人换取金钱的筹码。即使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就在2016年组织对他调查之前,他还在使用着“以借为名”收受的高档车辆,足以证明其对党纪国法的漠视。

  李作良腐败犯罪案件,给世人以深刻的警醒——放松自律弃信仰,必将身陷囹圄;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李作良从一名下乡插队的知青,逐步成长为全市城建领域的一把手、市政协副主席,也曾兢兢业业、勤奋自勉。但随着职务的升迁,本应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的他,却放松了自我要求,打心底里拒绝接受监督,逐渐丧失了党性原则,甘心被“潜规则”俘虏,最终将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

  放纵欲望图享受,终将悔恨终生。言廉为虚,行廉为实,身廉为标,心廉为本。李作良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在物欲、情欲面前,丧失了抵抗,迷失了信仰,他收受高尔夫球杆、高档家具等贵重物品,真实体现了其贪图安逸享受的秉性。在权力、金钱、美色的引诱下,他彻底放纵心中欲望,最终使其退休后颐养天年的美好畅想成为一场空梦。

  放任自流谋私利,必然带坏家风。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李作良身为领导干部,身为一家之长,理应起好示范作用。可是,他不但没有做到廉洁修身,而且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利益。收受他人为儿子购买的家具,安排他人支付母亲妹妹看病费用,以儿子结婚、孙女满月和周岁为名收受现金,安排他人为情妇装修房屋,将公权力赤裸裸地转变成为其个人及家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党员干部应以李作良为鉴,时时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难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要抓好自身修行,管好家人,培育和建设良好家风,从而带动全社会建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作者:李润凯编辑:绪研

  编辑: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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