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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黄金”也犯法?盐城经开区检察官:小心成为犯罪“帮凶”
2024-04-28 15:32:00  来源:镇江开发区检察院

  帮人买卖黄金,就可以轻松赚取“跑腿费”?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了法律。近日,经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方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简要案情

  2023年8月,闲来无事的方某看到某聊天软件上有人通过帮别人买黄金的方式赚取“跑腿费”。尽管已经猜到这个“跑腿”工作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高额的报酬还是让方某动了心。为了分担风险,方某向好友李某推荐了这份兼职。待业许久的李某当即答应,并带上好友赵某一同加入。

  “开工前要先找好愿意配合的金店”,这是上线发出的第一条指令。为掩人耳目,方某等人将目光锁定位于城区的一家黄金店。方某提前与金店老板(已另案处理)联系,谈好价格。金店老板明知方某购买黄金的钱来路不正,仍答应让店员使用POS机帮助其刷卡转账,从中获取非法收益。

  次日,接到上线派发的任务后,方某来到火车站接到卡主并安排赵某看住卡主,然后指派李某携带卡主的银行卡及手机前往金店。李某通过刷POS机的方式购买黄金,金店老板扣除10%的费用后再将钱汇入指定账户,整个过程不足半小时且没有真实的黄金交易。方某与李某先后多次通过这种方式买卖黄金,POS机刷卡金额将近200万,方某、李某等人共获利10余万元。

  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事。公安机关通过核查线索,发现该黄金店存在通过买卖黄金,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洗钱的嫌疑。随即警方展开调查,方某等人全部落网。

  2024年3月27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团伙虽然披上了买卖黄金的“马甲”,但其本质仍然是帮助犯罪“洗白”钱款。要警惕“轻松赚大钱”的信息,不要被天花乱坠的广告迷惑,无论是工作还是兼职,不能心存侥幸,要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切莫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犯罪的“帮凶”。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