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鸟这个国际知名品牌,在网店居然只卖十几块钱!店家还说“绝对保真”“有特殊的进货渠道”,消费者心动购买后,看到“一样”的品牌logo更加深信不疑,殊不知,网店销售的商品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假货”,这个行为严重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侵权品牌
自食其果
日前,由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8名来自苏州市、相城区的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这场为消费者“定制”的低价陷阱,终让不法犯罪分子自食其果。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年期间,陈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下,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仍擅自在其经营网店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72万余元,违法所得30万余元,其中始祖鸟侵权品16种。
眼红他人
知假售假
陈某是什么时候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他通过何种方式获利?围绕这些疑问,检察机关立即展开审查。原来,早在2019年10月,陈某就在网上看到有人卖假冒的始祖鸟等品牌的户外包,生意十分火热。心动之下,陈某联系了卖假冒始祖鸟的网店,也想做这个“生意”。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获取假货后,陈某先后用其老婆和父亲的身份信息申请了网店,开始出售假的始祖鸟等品牌包。
“我一开始不知道是假货,但是后来我在网上百度了始祖鸟品牌,发现这个品牌的产品实际售卖价格跟我自己销售的相差很多,我就意识到自己是在卖假的始祖鸟了。”虽然已经意识到是在违法销售“假货”,但在低额成本和巨额利润的诱惑下,陈某还是选择了知假售假。
宽严相济
促成和解
2020年12月初,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突击检查陈某网店所在地,陈某不能提供合法的商品进货凭证,后经鉴定,确认陈某销售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案发后,陈某懊悔不已。为准确计算陈某的违法所得,承办该案的相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卢雨佳、检察官助理吴悦,通过统计数据、核算成本、交叉比对,准确认定陈某实际违法所得。案子诉了不是目的,如何最大限度弥补权利人损失,是检察机关必须考虑的因素。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告知陈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规定,向其阐明侵权行为法律后果及给商标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引导陈某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在历时两个多月,与遍布全国各地的多个权利人经过100多个电话的反复沟通后,相城区检察院成功组织陈某与权利人进行协商,促成和解,充分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这场过程规范、司法效率较高的庭审也强化了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场庭审是一场生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我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也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支持检方刑事追诉,争当知产保护宣传员!”旁听庭审的代表委员们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知识产权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官提醒您,市场上售卖的假冒伪劣品牌,从设计、销售上都不具有合法性,质量、售后也有很大问题。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希望消费者养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自身权益,共同保护、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