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结合近期办理的盗窃类案件,发现此类案件案发呈上升趋势,居民群众财物失窃的风险有所攀升。通过分析盗窃案情,六合检察为大家准备了这本防盗“秘笈”,一起来看看吧!
一、“溜门入户”型
【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利用门未锁而溜进室内进行盗窃。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果是陌生人,则会以找人或推销商品等借口来掩盖自己的真实目的;犯罪分子如果是熟人,则会以找同学或“串门”为由,稍作攀谈后离开。
【案件再现】
2023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某某走在街上,看到有一家路边店的大门没有关,就走进去瞧了瞧,看也没有人在,就沿着楼梯上到二楼,在过道处看见柜子上放了几个包。王某某拿了一大一小两个包就走了,窃得包内现金400余元。同年2月的一天,同样是在晚上,王某某又进入到一户没人的家中,将房间内的一部手机盗走。2023年3月13日,六合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广大居民要提高警惕,家里尽量不要放置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等。出门时养成随手锁门、窗的好习惯,同时要不定期检查门锁和窗锁是否牢固,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顺手牵羊”型
【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趁人不备而伺机实施盗窃。犯罪分子除了一些惯偷之外,还有一些人见财起歹意而实施盗窃,所以此类案件往往还带有随机性。
【案件再现】
2022年10月的一天,纪某某从外地骑车来到六合,无所事事的他,找了个地方喝了点酒睡了一觉就决定骑车再回去了。在回去的路上,纪某某觉得自己的车不太好骑了,正好发现路边有辆没上锁的新的山地自行车。于是纪某某就把自己的车留在原地,骑着这辆偷来的自行车回去了。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千余元。2023年3月14日,六合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纪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不论办事地点的远近,都应该给自行车上锁,最好和固定物相锁在一起,车辆要尽量停放在有监控的地方,把财物随身携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碰运拉门”型
【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利用车主一时的疏忽大意忘记锁车门的漏洞,采取随机“拉车门”实行“撞大运”式盗窃。该作案手段技术含量较低,犯罪分子依靠“天降好运”来实施盗窃。
【案件再现】
张某某是个惯偷,一般会选在凌晨出门,看见适合下手的汽车,他会先试探性拉一拉车门,发现没锁后,还要站到旁边等一等,确定周围没人经过后,再进入车内翻找。在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期间,张某某先后6次至六合区某街边、某小区内等多个地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拉拽汽车车门等方式盗窃车内现金、香烟等财物。2022年11月23日,六合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广大居民停好汽车离开时,务必记得关好门窗、锁好车。车内不是保险柜,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里,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避免财产损失。
很多盗窃类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大家对犯罪分子盗窃的防备心较弱,导致自身财物安全受到损害。为了预防此类盗窃案件的发生,广大居民在“防”字上更应下足功夫,做好事前防范工作,真正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下手”!
最后,给大家送上一首“防盗顺口溜”
盗窃犯罪要警惕,安全措施需牢记。入户盗窃发案密,锁好门窗多注意。汽车停放要规矩,车内财物请收起。两轮车辆别大意,固定锁好再远离。预防盗窃很容易,努力需要我和你。检察提醒说防范,希望都能放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