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黄暗淡的羊耳朵,在一种“消毒水”中浸泡数小时之后,居然变成了白嫩鲜亮的“高颜值”肉品。
然而,这些肉品中却被检测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甲醛。
某偏僻村庄的一处院落内,几名工人正在忙碌着。他们将成堆的羊耳朵、羊皮浸泡在工业烧碱中,使用脱毛机脱毛后,将它们浸泡在一种“消毒水”中。随着浸泡时间越来越长,羊耳朵、羊皮逐渐褪去“旧衣”,变成品相俱佳的新鲜肉制品。
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至该窝点,抓获了正在组织人员加工羊肉制品的郭某。现场味道十分刺鼻,工人们戴着厚厚的口罩。院落南侧还设有冷库,存放着已经泡发好的羊耳朵和羊皮约3000公斤。
郭某狡辩道,用于泡发羊肉制品的“消毒水”只是一般的消毒水,“这些羊耳朵是用来熬胶的,不是给人吃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
24岁的郭某是一名厨师,曾经营羊肉馆生意,后因生意不景气,遂关门闭店。
一次,郭某到从事羊肉制品买卖的朋友冯某家做客,碰巧看到有人将做好的羊耳朵送给冯某。冯某普及道:“羊耳朵一般不用于餐饮食用,价格低,但某地有吃羊耳朵的饮食习俗,加工、出售的利润十分可观。”
郭某当即表示愿意尝试,二人一拍即合。冯某负责教授加工羊耳朵的方法并帮忙联系客户,郭某负责加工环节。“加工羊耳朵的水有毒,排到河里对水源有污染,现在已经不允许使用这种方法了。”尽管冯某明确表示过,但抱有侥幸心理的郭某认为在自家老宅内加工食品,不会被发现。
之后,二人忙碌起来。冯某为郭某提供脱毛机等设备,帮助购买工业烧碱、含有甲醛成分的工业消毒水等物品,还现场“教学”,并告诉郭某羊耳朵变白的秘诀在于“多放消毒水”。果然,短短数星期,郭某便生产出1000公斤“高颜值”的羊耳朵,并以4000余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食品加工厂。
尝到甜头的郭某继续“加工”羊肉制品,但后来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经加工好的3000余公斤羊肉制品没能销售出去。
2023年4月1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某、冯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郭某、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刑罚。同时,禁止二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经营活动。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得到全部实现,郭某、冯某需分别支付赔偿金二万元、一万五千元,并在《江苏法治报》上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食品安全重于天。甲醛对人体具有刺激皮肤黏膜、损伤呼吸系统及肝功能等危害,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含有甲醛的食品。广大消费者不能仅凭“颜值”购买食品,应选择证件齐全的餐饮单位消费,自觉抵制“三无”不安全食品,让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