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万部热门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上传到网站,吸引“发烧友”付费购买,还通过光盘、硬盘等将超高清影视剧包邮到家,一条贯穿线上与线下的盗版产业链由此形成……2023年11月21日,经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由中宣部版权局、最高检知产办等五部门联合督办的网络侵犯视听制品著作权案宣判,制售盗版音像制品被告人邓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获刑。近日,该案入选重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有一家网店专门兜售盗版光碟,交易金额很大。”为争取立功减轻行政处罚,因买卖盗版光盘而被行政拘留的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2023年2月,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发现大足区的邓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刑事拘留。同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大足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我喜欢看电影,曾接触过代发盗版电影的生意,创业失败后,就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牟利。”邓某供述其并未取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据侦查人员介绍,警方现场查获盗版的电影、电视剧等达31.7万余部(集/首),相关电子数据2000余TB,查扣盗版光盘4100余张、包材1.9万余份,扣押作案电脑17台、刻录机等设备37台、大容量硬盘200余个等。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邓某通过四川、广东多个上家购买影片母盘3万余部,利用其经营的网站和网店,面向全国不特定人群批发和零售盗版影视作品,共计1.8万余份订单,非法经营数额为243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3万余元。重庆市公安机关向四川、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移送邓某上家侵犯著作权犯罪线索,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
“该案专业性、技术性强,侵权作品数量庞杂,且著作权人分布于国内外,需采取借力与借智相结合的策略。”2023年3月,在与区公安局、区文旅委召开的办案联席会上,该院认为应当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建议科学抽样取证,注重样本的代表性与客观性。
该采取何种专业鉴定方式呢?该院与鉴定机构及公安机关反复研讨,最终达成采用同源性鉴定的共识,即将涉案侵权作品与享有著作权的正版作品进行比对,以确认涉案侵权作品与正版作品是否为同源录制,并将同源性鉴定结论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综合认定为证据。
2023年4月23日,大足区公安局从涉案的硬盘及光碟中随机抽样音像制品600部,委托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专业鉴定。
历时近5个月,该中心出具了一份专业而又翔实的鉴定意见,确认涉案音像影视作品与某平台在线视频中同名音像制品为同源录制形成。
2023年9月,邓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月,该案被中宣部版权局、最高检知产办等五部门列为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相关权利人。权利人明确表示,从涉案硬盘、光盘中抽取的影视作品和音像作品的版权为他们所有,他们从未授予邓某经营的网站和网店任何发售许可权利。
2023年11月,大足区检察院对邓某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案件虽然已顺利判决,但检察履职的脚步并未停歇。针对办案中亟待解决的知识产权专业认定难题、群众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该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服务,2023年以来,先后与重庆邮电大学、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等深化了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检校协作机制,并到辖区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络点、工业园区等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1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