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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公共救援为“任性”买单
2025-11-28 14:2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无偿”绝不等于“无责”,公众善意不能被鲁莽透支。探险不等于冒险,自由不等于任性。敬畏生命、敬畏自然,守好规则底线、安全红线,才能让户外探险回归本质。

  近日,庐山“9·27”“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处理有了最新进展,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对被困“驴友”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此前,该野游活动组织者已被行政拘留10日(据11月27日央广网客户端)。这一处置结果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底线,也为户外探险者划清了规则红线,得到社会公众支持和理解,获得网友点赞。

  近年来,随着户外探险热潮兴起,部分户外探险者误将“突破规则”当成“探险精神”,无视景区安全警示标志,甚至擅闯未开放区域,最终接连酿成悲剧。事实上,户外探险与野游有着本质区别,户外探险是遵循科学规划、恪守安全准则的体育活动;而野游往往是脱离正规路线、无视管理规定的任性盲目行为,不仅易引发安全事故,还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理应坚决抵制。

  “无偿”绝不等于“无责”,公众善意更不能被肆意透支。在这次事件中,追偿被困“驴友”7.4万元救援费用打破了“政府救援免费兜底”的认知误区,守住了公共资源公平、合理使用的边界,理清了“生命至上”与“违规担责”的权责边界。事实上,我国旅游法、民法典对此均有规定,此次追偿只是对法律精神的严格遵守与坚决落实。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民法典的“无因管理”条款也明确,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可见,让被救援者分摊救援费用于法有据,涉事“驴友”该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实践中,国内已有不少景区率先探索“有偿救援”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有偿救援”机制虽然为破解违规探险追责提供了借鉴思路,但探索、建立并推广该机制,仍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很多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如何统一救援成本核算标准、细化计费依据,避免出现收费争议等问题;如何区分“意外遇险”与“故意违规”,避免造成误伤;误入未开发区的普通游客是否担责等,这些关键问题还要一一厘清,以便让“有偿救援”机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对救援者与被救援者的双向公平保障。

  与此同时,推动户外探险活动规范化开展,仅加大对组织者、涉事“驴友”的处罚力度还不够,还要建立健全责任分担机制:提醒户外探险者购买特定商业保险,分摊救援成本;相关社交平台加大对“秘境打卡”“野外穿越”等发布内容的审核监管力度;将野外探险违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此外,向全民普及“探险非冒险”的理念也十分必要。

  探险不等于冒险,自由不等于任性,违规探险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公众资源的随意透支。唯有守好规则底线、安全红线,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才能让户外探险真正回归本质。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