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日,陕州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胡爱国到该院公诉部门查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王某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映入眼帘。卷宗材料显示,王某在陕州区观音堂镇街道上开设了一间诊所,2017年12月14日,魏某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来到诊所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近几年,公诉部门每年都会办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件,这里面有没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我们得查查……”曾在公诉部门工作8年的胡爱国说。
胡爱国带着干警来到案发诊所。从门面上看,是一间理发店,走进去却是一间简易诊所,大厅里摆了几个存放药品的柜子,里屋门口挂着一个简易的白布帘子,屋里摆了几张床还有挂液体的架子。
给病人看病就要用处方药,无证经营的诊所又从哪来的处方药?带着疑问,胡爱国继续审查,发现王某的药品均在附近药店购买。胡爱国又来到附近的几家大型药店继续调查线索,药店提供的资料显示,药店将处方药销售给王某,但并没有收取王某开具的处方,也并非药店聘请的“坐堂医生”开具,且处方药销售数量与王某实际购买数量不同。胡爱国还发现,药店聘请的“坐堂医生”居然也没有合法的行医资质,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坐堂医生,非法销售处方药、非法促销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
5月17日,该院分别向陕州区卫计委、陕州区食药监局送达检察建议,并与两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0户次,查处无证行医6户,立案6户,结案3户;摸底排查辖区内药店37家,发现问题5家,立案10起,结案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