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代表联络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
办结率100%带来满意率100% |
与人大代表座谈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完善联络机制,创新联络方式等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
组织领导与完善机制相结合
辽宁省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组织领导。该院检察长于天敏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亲自过问,每次下基层调研,都要拜访当地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并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倾听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该院压实联络责任,明确由检察长带头联络人大代表,内设机构负责人均作为检察长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员,保证联络工作无死角。
1998年,辽宁省检察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该院起草、编辑、出台了《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范》和《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汇编》。工作规范包括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规定、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等5篇,制度汇编包括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规定等10篇。明确、细化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有关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检察机关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常态联系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近年来,辽宁省检察院要求联络员每年专门走访代表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院党组汇报,确保人大代表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决策。
除了上门请教,该院还把代表“请进来”。辽宁省检察院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其关心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解决情况、检察工作的重要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每年不少于6次。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或以座谈会形式了解检察机关未成年刑事检察、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
在加强代表联络常态化的基础上,该院围绕当年重点工作确定代表联络工作发力点。该院以聘请“百名特约监督员”为载体,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侦查监督年”的落实。
为打击涉农和扶贫领域犯罪,该院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组织省人大代表到农村视察基层政权建设情况,与农民代表座谈,就打击涉农犯罪,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进行研讨。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该院多次组织国有和民营企业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为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进行交流,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使检察工作全面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
此外,该院每年都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帮助代表们对检察机关整体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了解,进一步满足了部分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职能的需求。
创新载体与务求实效相结合
为了提高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辽宁省检察院联络办创建专门的电子联络平台。在坚持编印《辽宁检察工作汇报》专刊的基础上,2014年开通了手机报,每月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截至目前共发送29期;建立了代表微信群,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节日祝福和工作信息,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发送短信,受到了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工作,是辽宁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系工作的重点。对于代表的意见建议,辽宁省检察院都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几年来,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18件,见面率、办结率、反馈率及代表满意率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