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该院第一批入额的检察官,王蕴韬不仅承担着组织理论研究、检察信息编发、稿件宣传等文字材料工作,还承担着一定数量的批捕业务。更难得的是,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他还是该院未成年人帮教小组、心理矫正小组的成员,被大家誉为“青少年成长护航人”。
小飞就是他所帮教的一名涉罪未成年人。2017年9月,15岁的小飞离开家踏入高中的校门,由于没有父母的管束,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协助两名社会青年盗窃摩托车。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王蕴韬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考虑到小飞是从犯,且系在校学生,本人又有悔罪表现,便依法决定对其不予批准逮捕,进行帮教。在王蕴韬的努力下,通过心理矫正、督促父母管教、法治教育等系列帮教手段,小飞彻底改掉了之前的不良行为习惯。
“你是综合业务部的副部长,做好理论研究、信息宣传和案件批捕就行了,为什么还要自费学习相关课程成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不觉得辛苦吗?”有人不解他的选择,认为是自找罪受。
“辛苦?我从不觉得。这些年我办理的案件很多,最让我觉得痛心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年才17岁,却在短短三年内实施了5次盗窃行为。我当时就想,如果我们司法机关能够做好犯罪预防,或者在他们犯罪后及时对他们进行帮教,矫正他们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习惯,他们完全有机会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也因此,我才会在办理该起案件后,自费学习了相关课程,考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能为他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我感到的不是辛苦,而是开心。”王蕴韬淡淡地说出作出这种选择的原因,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那份属于检察人沉甸甸的责任感。【陕西: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