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国企领导顶风违纪受处分
2018-01-18 09:34:00  来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想让客户吃好喝好,既有面子,又显情分,没想到却为了几瓶酒受处分,真不值得!”说起自己的违纪问题,广东省广州市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十分懊悔。日前,李峰因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第三季度,广州市纪委在对市管国有企业开展“四风”问题专项巡察中发现,岭南集团存在公务接待违规使用高档白酒等问题。随后,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经查,李峰担任岭南集团副总经理期间,在其负责和参加的公务接待中,3次违规安排使用高档白酒5瓶,共计支出17135元。此外,调查还发现有14名政府部门公职人员接受该企业的公款宴请和月饼赠券。

  “公务接待给客户上点好酒,逢年过节请有关单位吃顿饭再送点小礼品,本以为就是简单的联络感情,加强沟通,拓展合作,没想到顶风违纪。”面对调查,李峰如此解释。

  “联络感情需要用公款、喝高档酒?中央三令五申,国内公务接待不准提供高档酒水,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这是不能碰触的纪律红线,国有企业也不能例外。”广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总认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企业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网开一面,打打‘擦边球’。万幸的是,组织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我的错误,今后一定要学好政策,严格要求,从思想源头根治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和纪律观念淡化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教育,李峰最终认识到了错误所在。

  根据相关纪律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款项。涉案的岭南集团3名直接责任人、14名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也受到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严肃处理。(记者 罗有远 通讯员 谢冰 柳青)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