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安会签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细则
2017-12-15 14:35:00  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王玲 通讯员李肖肖) 根据辽宁省检察院下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要求,近日,法库县检察院和该县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须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辩护人或法律援助律师;在为未成年人制作讯问笔录时,要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全程在场并在笔录上签字;要调查或委托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附卷。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