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宝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宝纯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宝纯利用担任徐州市财政局局长、铜山县委书记、徐州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用地指标分配、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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