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酒返利作幌子 非法吸存百万元
2017-11-16 16:38:00  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17年2月15日  作者:张传兵 莫婷娟  

  以购酒返利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戎卫汉、高中心。   

  2015年3月,戎卫汉和高中心合伙成立了一家酒业经营部。二人制定了一个会员制度,会员自愿加盟,购买一单4500元白酒即获得加盟资格,并享有公司的返利政策,如介绍他人加盟还将有一定数额的奖励金。成为会员后,每周三返利200元,返还32周或33周共返还6500元就表示第一单结束。前期所购单到期后,可再次购买成为会员。2016年9月,因产生矛盾,高中心把业务全部转给戎卫汉,对于前期加盟会员还是正常返利。2016年10月26日,戎卫汉无后续资金返利而案发。   

  经查,高中心伙同戎卫汉共吸收社会不特定人员73人共85.25万元,戎卫汉单独吸收71人共89.25万元。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