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检察院这个‘编外’景区管委会,圌山旅游事业一定会更加兴旺!”近日,面对前来走访的镇江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伟,长期关注圌山旅游与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制造技术中心副主任王巍肯定道。
今年3月,镇江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一个反映有攀岩者在圌山“箭洞”打钢钎玩索降(从高处利用专用绳索降落至地面)的网帖,配图中可以清晰看到8个人从洞顶借助5根绳索速降而下,另有荡秋千等破坏岩体行为。
圌山虽海拔仅有258米,却是江南一座地势险要的名山。主峰西南山脊处的“箭洞”洞顶高百丈,整体浑然而成桥状,是极为罕见自然形成的“天生桥”景观,吸引远近游客慕名而来。
那么,圌山“箭洞”是否真的如网帖所言,处于被人为破坏的边缘?该院检察官遂登顶查看,发现“箭洞”顶部岩体因常年被风化剥蚀,已经存在崩解脱落风险。索降爱好者在洞顶岩体共打入8枚钢钎,其中3枚带有栓扣户外绳索的挂片。如果对这些人为破坏不加干预,“箭洞”顶部可能在短期内加速崩塌,导致该处地质景观不可逆转地消亡。
“一定要督促主管机关加强管理,合力保护这个珍贵的自然景观。”检察官暗下决心。但调查伊始,检察官发现尽管“箭洞”声名远播,管护单位却并不明确:其所在的圌山尚未进入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名录,因此不属于当地旅游部门管理;属地镇政府在圌山某文化公司设立后,不再拥有该区域的直接管理权限。圌山某文化公司虽对圌山有管理职责,但因其不属于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反复研究,检察官发现,圌山山脉早在2012年就被纳入镇江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明确国土部门为山体资源管理单位。据此,开发区检察院于3月25日向该区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指导相关部门制止破坏“箭洞”的索降行为。3月30日,该区国土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向圌山某文化公司发函,要求其限期整改。圌山某文化公司收函后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并于5月完成整改。
日前,在该案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中,检察官经现场查看,发现打入岩体的所有金属钢钎均被拔除,岩体各处竖立起多块警示牌并加装防护网。圌山某文化公司派出的巡逻队也已经开展景区定期巡查,随时制止破坏岩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