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个统一”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
必须按照“四个统一”要求,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政治定力、政治历练、政治担当、政治自律,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紧迫任务,认真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宣传宪法法律贯穿于司法办案之中,保证宪法法律在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三是全力拥护、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国家监察法是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四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继续坚持“两个不折不扣”总体工作要求,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最高检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五是强化检察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辽宁省委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检察院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体系、分析研判体系、督查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强化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围绕“四个落到实处”要求,服务保障顾大局
必须围绕“四个落到实处”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责,认真执行辽宁省委确定的政法工作“1454”计划,为服务保障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各种颠覆渗透捣乱破坏活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政治谣言和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区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及自主经营权。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省检察院出台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和《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落到实处,服务保障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1+2”工作部署,即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及在专项斗争中提高办案质量和加强办案纪律的两个意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滋生土壤,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定《三级检察长抓(信访)矛盾化解活动方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落实“谁办案谁普法”工作要求,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加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以及特殊群体保护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农涉医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围绕“探索、创新、践行”要求,开拓思路谋发展
必须围绕“探索、创新、践行”要求,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一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制度自信,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在转变监督理念、改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履行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二是紧紧围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构检察工作新格局。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来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探索构建实体与程序并重监督全覆盖的民事行政检察新格局,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构建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公益诉讼新格局,抓好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构建线上与线下并行的便民司法工作新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按照检察工作新的格局职能配备要求,探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的组织体系。加快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在全省统一调配政法专项编制,形成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纵向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体制。适应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案件数量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各内设机构间的员额检察官配置数量。按照检察工作一体化要求,探索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跨区域跨层级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的专门法律监督队伍。四是深入推进智慧检务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制定《智慧检务建设工程指导方案(2018-2020)》,着力建设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技术和人工智能发展的智慧检务,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围绕“提升三个素质”要求,苦练内功重自强
必须围绕“提升三个素质”的要求,继续深入落实辽宁检察机关“1+4+5”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加强学习、深化调研、从严治检、狠抓基层,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基础。一是加强学习,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类教育培训课程,确保对全省检察人员全覆盖。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大培训”计划,打造具有辽宁检察特色的精品课程、品牌培训。开展“辽检精神”大讨论活动,提振辽宁检察人的争先、创新、实干精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思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立足实际,着眼未来,从自身短板入手,着力破解检察机关面临的难点问题。重点调研检察机关围绕大局维护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着力点、落脚点,重点调研检察机关坚持宪法定位,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路径和方法,重点调研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的方法和抓手,努力探索完善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格局。三是从严治检,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党建带队建,抓好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深化“忠诚干净担当”实践活动。从严从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检实施细则,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青年英才计划”,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争先创优平台、成长进步平台,让青年干警在承担重大任务、承办重大案件、基层一线艰苦工作中经受考验和锻炼。启动“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优秀紧缺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五是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和基础,坚持省级院主导、市级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顺应改革要求和基层院发展实际,努力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
(作者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