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苏北的老张,今年初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某乡镇开起了面馆,可初来乍到的他,只顾着经营,一直拖着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仅如此,为了牟取更多的利益,老张竟在面条上动起了歪脑筋。他明知道食品中添加罂粟果违法,仍然将罂粟果添加到底料中制作鸡汤,再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鸡汤烹煮面条进行售卖。面馆的生意果然一天天红火起来,顾客对老张经营的面馆赞不绝口,排队等候更是屡见不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开业一个月后,张家港市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张家港市公安局抽查时发现老张面馆生意红火背后的秘密。随即张家港市公安局对老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立案侦查,后案件移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家港市检察院受案后,仔细阅卷审查,经调查,老张销售给顾客的面汤中添加的罂粟果含有罂粟碱、吗啡等多种成分,可谓是费尽心机,其行为不仅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和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舌尖上的安全是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张家港市检察院一方面严厉打击老张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根据其行为损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等公共利益的情况,先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知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如提起公益诉讼应及时书面反馈。根据反馈情况,检察官耐心细致做老张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最后,老张不仅主动退出了销售违法所得,还依法定标准支付了赔偿金2万元,赔偿了消费者食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损失。
同时,老张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对此,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向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老张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依法查处后检察建议得到回复采纳。
作者: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