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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紫藤陪护”聚焦关爱未成年人
2019-10-09 09:13:00  来源:江苏检擦网

  今年以来,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全省首份明确《深化“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妇联、教体局等十多家单位,大力实施紫藤4.0工程,共同强化未成年保护工作。

  “紫藤陪护”为“事实孤儿”补上“家庭保护”

  “孩子即将入学,有很多需要提醒的事情……”9月26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维正忙着为“孩子”准备开学的各项事宜。但是,站在她面前的7岁孩子彤彤,却并不是王维自己的“孩子”,而是一名“事实孤儿”。

  8岁的彤彤身世很“特殊”,母亲小丽因交友不慎,吸毒过程中意外怀孕生下彤彤。为养活孩子,小丽又从事贩毒活动,最终被判刑四年。因彤彤母亲的问题,爷爷始终不愿意接纳孙女。母亲入狱执行后,彤彤一度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中。

  2016年,王维在和刑执部门干警共同监督彤彤母亲入狱执行时,了解到了这一特殊问题,经过几轮上门做工作,终于说服了彤彤的叔叔代为照顾孩子。

  “当时,我们请叔叔作为临时监护人代为照顾孩子,但是还是发现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少了家庭教育和保护的角色……”发现问题后,王维决定以“代理妈妈”身份去尝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补上“家庭保护”重要的一环。

  2018年10月,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针对“困境儿童”“事实孤儿”等特殊群体缺乏必要“家庭保护”等问题,洪泽区检察院大力实施“紫藤陪护”工程,依托该院原有的紫藤“检爱团”和“紫藤工作站”,持续在当地留守家庭中开展“事实孤儿”“困境儿童”排查工作,通过“代理家长接力家庭关爱”“法治助理接力维权教育”等活动,精心挑选符合条件的“代理家长”一对一为留守儿童补上“家庭保护”,重点解决“困境儿童”缺乏感情陪护、家庭教育等问题。

  现如今,像王维这样的“代理妈妈”在当地还有很多,不仅有检察官,还有教师、社会公益人士等等。仅仅两年,洪泽区检察院共开展各类活动60多次,为全区200多名留守儿童配备了专(兼)职帮扶人员,先后解决了一批像彤彤这样“事实孤儿”的家庭教育和保护问题。

  “紫藤呵护”从教育者强化“学校保护”

  “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学校保护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前,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24所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等管理人员开展“紫藤守护防性侵”巡讲,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

  2018年9月,陕西神木15岁少女被害等事件的持续发酵,让有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再次进入公众视角。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洪泽区检察院在充分发挥“紫藤成长2.0实体驿站”“紫藤3.0网络驿站”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同时,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合作,重点加强对“教师,留守家庭监护人,在校生”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该院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出台了全市首份《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凡是违反师德规定,当事人依法严惩同时,“一案三查”严厉追究学校及主管人员责任。

  为了更好地强化学校保护,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该院还联合安监等单位出台专门文件,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和办案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紫藤工作站”“紫藤检爱团”等制度,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保障及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等犯罪活动。

  “紫藤管护”发挥“司法保护”教育作用

  “附条件不起诉就像签订‘合同’,希望你们今后履行承诺,为社会做出贡献……”国庆前夕,一场小型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不仅是一个普通轻微刑事案件的“终结”,也伴随着一个新的约定的开始。

  为切实肩负起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职责,洪泽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更加注重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该院结合未检办案实际,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严格档案封存,针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情况,单独建立“紫藤关爱”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该院与公安、法院联合设立“合适代理人”制度,严格挑选8名热心公益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作为“合适代理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讯问、调查等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未成年人案件的隐私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定向帮教和警示教育,4人回归校园,5人顺利就业,……”“紫藤管护”工程开展2年多时间,当地的涉罪未成人再犯罪率同比下降了50%。

  “紫藤观护”多方携手共建“社会保护”

  辖区内是否有失学少年,是否发生严重暴力案件……今年9月,由洪泽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组成的评选小组再次对全区学校、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零犯罪学校”“青少年零犯罪镇(街道)”和“青少年零犯罪社区”初选筛查。

  这是洪泽连续第四年开展“青少年零犯罪学校、社区、镇”系列评选活动。自2015年开始,为了更好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洪泽区检察院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联合妇联、团委、教育局等16家单位,出台和制定了《“紫藤守护”检护青少年成长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在校生、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儿童等重点群体,推动在当地开展“青少年零犯罪学校”“青少年零犯罪镇(街道)”和“青少年零犯罪社区”评选,督促学校、社区、镇(街道)建立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工作体系。四年来,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洪泽在当地9个乡镇街道选任由社会公益人士、人大代表等担任的“紫藤观护员”120余人,表彰“青少年零犯罪”先进集体8个,其中岔河镇施汤村入围“全国未成年零犯罪村居”。

  “社会保护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我们将继续将‘一号检察建议’当做一项长期工程,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作用,持续不断地开展工作,努力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

  作者:李 勇 马 强 郎建强编辑:杨月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