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直是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的“重头戏”,坚决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不手软,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缺位,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推诿。
精准办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兜底保障
常熟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维护企业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营商秩序。
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办理, 该院开辟“绿色通道”,组织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办理。在办理一起由企业员工牵头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 该院第一时间引导公安调查取证,成功追加指控犯罪数额30余万元,并追诉被告人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常熟检察院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51件8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2件48人以及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48件83人,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合理投融资需求、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
在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积极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在办理褚某职务侵占案中,该院积极组织侦查部门开展追赃工作。截至目前,褚某名下车辆、房产均已被查封扣押。
该院还注重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保护企业权益。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全国16家单位及个人侵害,常熟检察院集中支持其起诉。支持起诉金额388万元,均被法院采纳。
问急问效,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常熟检察院注重精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优化社区矫正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办案中体现司法善意,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该院始终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对办案环节可能对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防止“入罪即诉”“一诉了之”。
在某公司负责人江某、凌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中,因评佔时发现二人有自首、退赃情节,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通过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2018年以来,该院共对20名企业负责人涉轻罪的依法从宽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促使涉案企业较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以往对企业主定时定点矫正活动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此,该院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着力优化矫正管理。
变集中谈话为上门走访,在矫民营企业主无须按固定时间到社区矫正机构集中谈话,改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约定时间上门走访谈话,检察人员上门走访了解矫正活动情况。同时,按照时间灵活、地点就近原则,为在矫民营企业主参加公益劳动开辟绿色通道,已安排11名在矫民营企业主利用空闲时间就近参加公益劳动。
把脉问诊,做民营企业法律参谋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常熟检察院把法律服务搬到企业门口,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风险防范等,努力让企业家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办理一起强迫劳动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企业普遍存在用工风险,最终推动政府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依法经营意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常熟检察院启动“普法进企、带案进企、青年进企”工程,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普法宣传10次,发放风险提示函、建议4次,并安排青年干警赴民营企业挂职锻炼。
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涉及方方面面,当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仅靠检察院,想要彻底解决并不现实。为此,常熟检察院十分注重同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络,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听取意见建议、解决法律问题。
该院还联合工商联、科技局开展针对高新科技企业和人才的“护智行动”,在工商联杂志上开辟专栏进行“以案释法”。同时,还邀请高校专家、民营经济代表代表等参加专项调研, 针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刑事和民事法律风险进行深入研讨。
“我们将聚焦广大民营企业家所想所盼,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接地气,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长夏军说。
作者:陈 雅 郎建强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