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有力、慷慨陈词,公诉席上,传来正义的声音,这位正在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正是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
2019年5月14日下午,由常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徐某、董某走私废物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担任审判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领导全程旁听案件庭审。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走私废物案件,对象是300余吨的PET废瓶砖,即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废弃塑料瓶,在经过挤压打捆后形成的瓶砖,也是常见的“洋垃圾”之一。虽然具有成本低、回收方便、可二次利用等优点,但由于PET自身降解大约需要200到400年的时间,造成的水、土壤、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国家对二次加工利用PET的企业有着严格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资质要求。本案三名被告人逃避海关监管,制作虚假内贸合同和生产手续,未经专业技术工艺处理,直接将这批300余吨的PET废瓶砖走私进口,随后二次销售。
本案中,走私行为的明知、因果关系和责任认定是难点,案件处理如何高质量体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更是关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污染防治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列为司法机关打击重点。
服务大局,如何合理合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也考验检察智慧。
2019年2月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为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葛志军检察长受理案件后的第一时间,便认真审查全部10本侦查卷宗、仔细斟酌讯问提纲、依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数次组织碰头研究案件处理、拟定部分不起诉方案、认真制作起诉书和庭审预案,对区分三名被告人的地位作用、是否适用认罪认罚、是否可以适用自首、如何提出量刑建议进行了全面把控和认真分析。
2019年5月14日庭审现场
5月14日的庭审,法庭调查环节,葛志军检察长宣读起诉书,铿锵有力、义正词严;讯问被告人,环环相扣、切中要害,并及时根据被告人的辩解情况补充讯问;法庭辩论环节,根据庭审情况,葛志军检察长提出量刑建议、指导二轮答辩,控辩双方围绕“预谋犯罪还是临时起意”、“有无参与犯意提起”、“罪责是否相当、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等争议焦点展开交锋。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公诉人提出的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均被法庭采纳,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判决。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精准监督,力争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院领导身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带头规范司法办案程序。作为检察长,葛志军多次承办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有力指控犯罪,教育旁听群众,通过庭审实战示范,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增强了公诉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出庭技巧的感性认识,对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办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作者: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