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团省委联合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事例”。
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典型事例
目录
事例1:多部门联动 共同关爱困境流动儿童
事例2: 南京鼓楼:检社合力 青雁“未”爱护航
事例2
去年初,高检院与团中央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对探索建立未检社会服务机构,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南京、宿迁两地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区。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南京理工大学、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单位,成立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以下简称“青雁中心”),由检察官和专业社工共同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帮教、被侵害困境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治疗等工作,有效提升了相关工作的专业性。
南京鼓楼:检社合力 青雁“未”爱护航
01事例简介
王某是个15岁的孩子,从小智力发育障碍,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王某与父亲相依为命。后父亲外出打工,将王某托付给亲属照料。2018年6月,当王某在家门口玩耍之时,被邻居刘某带至家中实施性侵害。王某的智力发育仅相当于3-4岁儿童,刘某的侵害行为给王某原本就脆弱的内心又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她开始拒绝陌生人接近,更加内向、自闭。检察机关联合“青雁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对王某进行智力测试和简单交流,根据其极其有限的认识能力,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并针对王某家庭情况,为其后续治疗争取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是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专业社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工作中的一例。五年来,该院联合“青雁中心”已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6人次,使24个困境家庭回归正常生活轨迹,开展成长营专题活动60余次,对8名困境未成年在校生开展帮扶。2019年4月,“青雁中心”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
02 主要做法
为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水平,提高帮教、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等工作的专业性,2013年12月,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南京理工大学、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单位成立“青雁中心”,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帮教以及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专业帮助。
1. 以“1+1”团队为依托,专业保障被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由检察官、社工共同组建团队,在对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促进家庭关系恢复等工作中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作用。检察官负责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一站式”询问工作,社工则针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开展信任关系建立、艾森克人格测试、“玫瑰花丛”绘画冥想等工作,帮助被害人走出阴影。如在王某被性侵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询问,并对王某父亲开展亲职教育;“青雁”社工从专业角度,对王某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
社工发现王某见到生人非常紧张,并且由于认知限制,无法完成艾森克人格测试。青雁社工引导王某进行“玫瑰花丛”绘画冥想。王某画了一棵树,树边蹲守了一只豹子。虽然画很粗糙,但结合案情和社会调查情况,社工发现王某细腻的内心,她将自己比成一棵树,希望有人能保护自己,而那个人就是画中的豹子。在和王某的聊天中,社工还发现在她有限的认知中,糖是最好的东西,她认为能给自己糖的人应该是能够保护自己、值得信任的。
犯罪分子刘某正是利用这一点,用糖诱骗王某并对之实施侵害。了解到王某存在的问题后,“青雁”社工开展了针对性的情绪疏导,并用小故事讲述的方法,向她讲解生理健康知识,告诉她如何保护自己。
2. 以关爱帮扶为宗旨,多种方式救助困境未成年人。通过心理帮扶、经济救助、亲职教育辅导等多种方式,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救助。一是加强心理救助。
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需要的困境未成年人,第一时间通过心理测评、绘本故事分享、冥想治疗等方法开展救助;二是促进亲子关系改善。对父母教育方式不当、亲子沟通不畅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办案人员联合社工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亲属开展专业辅导,使未成年人能从家庭中汲取温暖和前行的力量,帮助其更好回归家庭和社会;三是积极争取经济救助。如在办理王某被性侵案时,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救助申请,为王某心理康复和后续治疗争取4万元司法救助金。2017年以来,该院共对5名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经济救助,救助金额达10万元。
3. 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打造“青雁”模式。通过对王某等被侵害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的个案跟踪关爱和全面系统帮扶,鼓楼区检察院和“青雁中心”逐渐形成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群体的“青雁”专业模式。
一是多部门聚力齐抓共管。该院联合团委、公安、民政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结合案件情况、家庭情况等,制定个性化帮扶菜单,开展针对性帮扶,形成以司法机关为主导、社会力量协助的关爱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体系;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发力。检察机关和“青雁中心”第一时间介入涉困境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针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或残疾未成年人等不同情形,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同时,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机制;三是推动检校(社)共建,延续关爱。针对共建学校、社区内的困境未成年人,开展集体帮扶工作。如在天河实验技术学校,将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个案帮扶延伸到对全校困境未成年人及其他在校生的帮扶工作,成功帮助8名困境在校生重树信心、顺利毕业。
03典型意义
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心理疏导、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等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交由专业社会力量承担,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积极引入专业社工,开展“检社合作”,多种方式关爱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并将个案帮扶延伸至对所有困境未成年人的专业帮扶,推动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对未成年人司法由单一保护走向全面综合保护进行了有益探索。
作者: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