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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食品”虚假宣传多种功效 惠山检察建议击破“桃胶神话”
2019-05-13 10:4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多亏检察官的及时提醒,不仅保护了咱们无锡本地的特色农业品牌,更提醒了我们整个行业,规范宣传才能走的更远。”宣讲会结束后,收到桃农代表发来的信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检察院检察官何浦终于松了一口气。

  今年3月,何浦在办理案件时,被一条宣传信息吸引了:无锡市阳山镇某专业合作社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广告宣传,称所售桃胶具有“治疗面部粉刺、痤疮、色斑,治疗糖尿病及治疗胃痛、胃炎”等功效。桃胶作为一款近年来在女性中风靡的“网红食品”,真有这样的神效吗?何浦敏锐地察觉到,这条广告信息很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放下手机,他立刻着手调查。

  “桃胶是蔷薇科植物桃或山桃树皮中分泌出来的树脂,我国有关中药的文献对桃胶的功能有所记载,包括主治石淋、血淋、痢疾、糖尿病、胃痛、胃炎等,但桃胶并未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其药性并不确切,既不属于中药材,更不属于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很快给了答复,至此可以确定,该合作社的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禁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构成违法宣传行为。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桃胶行业健康发展,4月11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宣传行为。

  “你们这次发现的并不是个例,其实这样的夸大宣传在桃胶行业很普遍。”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何浦说。阳山水蜜桃作为无锡市的农业名片,更加需要政府、商家、桃农和全社会携手参与共同保护,为杜绝虚假宣传行为的再次发生,4月23日,惠山区检察院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服务中心、桃农协会等有关单位,在阳山的桃农协会大厅召开了法律宣讲会,向大家集中宣讲解读《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大家依法依规从事广告活动,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100多名水蜜桃经纪人、水蜜桃网络经营户、水蜜桃种植大户听了这堂及时的法律课后频频点头。

  “这次法律宣讲会是检察机关送我们桃农行业的一场‘及时雨’,不仅帮我们树立了合法宣传的意识,还保护了阳山水蜜桃的品牌价值。”一位桃农协会负责人对何浦说道。

  作者:魏立群编辑:夏禹玮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