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入监前他和女友领到了结婚证 金湖检察人性化执法暖人心
2019-03-04 15:2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何科长,我出狱后办婚礼您一定来喝喜酒”,在投监服刑的囚车上徐某向驻所检察官连声道谢并真诚邀请。

  徐某26岁,2018年12月因寻衅滋事,被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生效投监服刑前夕,他一直闷闷不乐似有难言之隐,在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耐心劝导下,他向检察官吐露了心声,“我犯事前和我女朋友已经准备领证举办婚礼了,律师会见时我得知女友坚持等我出来,但这一别就要二年多”。驻所检察官便主动联系其辩护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律师反映徐某和其女友感情很好,并希望能在徐某投监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向律师确定这一情况后,驻所检察官认为徐某虽然是一个罪犯,但是他仍然享有结婚的权利,徐某和其女友双方自愿登记结婚,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又便于女友作为合法配偶的身份在徐某服刑期间进行正常的探视,更有利于罪犯积极改造,同时也符合“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于是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协商,一致同意了徐某和其女友的结婚申请。

  此后,通过与金湖县民政部门联系协调,为两个年轻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开通绿色通道,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准备就绪后,徐某在看守所民警的押解下来到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其女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徐某和其女友如愿以偿领取到了期盼已久的结婚证。

  作者:编辑:夏禹玮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