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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检察干警联合志愿者服务队对两名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帮扶
2019-02-11 16:1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9年1月27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与“淮安世纪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的队员们带着2000元的爱心款和价值2000元的爱心物资来到未成年人邵某家、邵某乙的监护人家中,并与邵某乙促膝谈心,鼓励他好好学习,增强自信心、上进心,更好地面对未来。

  2018年淮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强奸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最终犯罪嫌疑人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然而在办案时发现其家庭状况较特殊,邵某某妻子的离家出走多年,邵某某被抓后,家中除未成年人邵某甲外还有一名仅12岁的邵某乙正在上学,姐弟俩相依为命,家庭十分困难。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被害人家进行走访,了解到邵某某妻子至今杳无音信,姐弟俩因无监护人、无生活来源,暂由伯父代为照顾。为了尽快让两名未成年人走出困境,淮安区检察院于2018年7月23日对邵某甲、邵某乙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一次性发放救助金12000元。同时启动多渠道救助方式,积极主动联系民政部门对两名困境儿童进行救助,最终民政部门决定每个月为姐弟二人每人提供1000余元的救助金,直至二人年满18周岁。

  因姐弟俩现生活在伯父家中,救助金由伯父代领并使用,为了保障救助资金用到实处,淮安区检察院决定在年终对其伯父使用救助资金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019年1月27日上午,淮安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来到邵某甲、邵某乙的伯父家中,对其使用救助金的情况进行仔细审核。令检察官感到欣慰的是,救助金使用规范合理,邵某甲姐弟俩也正逐渐走出阴霾。

  这次走访,控申部门的检察官同时以“淮安世纪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的队员的身份参与此次跟踪帮扶。据悉,“淮安世纪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将正在上初二的邵某乙作为资助对象,以后还将给予其每学期至少1000元的学业资助,直至初中毕业。

  作者:编辑:夏禹玮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