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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墓尚未“出料”虎丘检察官答疑:算不算既遂?
2019-01-25 11: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国家一直致力于打击各类盗掘古墓葬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就对一起盗掘古墓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2018年6月27日下午,高新区一家单位的微信群里出现了几张照片,“同事巡山时拍到一个古墩附近有些石头散落在山坡,还有些泥土像是新挖出来的。照片拍摄地就在一个土墓葬群附近,当时怀疑有人盗墓。”杨女士看到照片后感觉不对劲就报了警。

  警方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发现一处用树枝掩盖的盗洞。经过蹲守和伏击,警方抓获了6名盗墓犯罪嫌疑人。抓捕当天,在盗洞里还发现了铁锹、撬棍、桶、蛇皮袋等物。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盗掘古墓案浮出水面。

  老赵在苏州做工程。一天,他接到朋友的电话,“老曹说他在苏州做工程时,挖出过东西,那边肯定有古墓,要懂行的人过来看看。”老赵听完动了心,便联系一个懂行的朋友阿宝,让他帮忙找几个“扎杆手感好”的师傅。

  “扎杆手感好”是盗墓的行话,经验老到的师傅用钢钎插到地里,凭手感就可以分析土层结构,环境好不好,有没有料,一探就知道。

  几天后,阿宝找的三个外地“资深师傅”终于得空,赶到苏州后,他们先上山探了探路。两个师傅锁定了一小块地方,断定“环境还行,应该有料”。连续三天,这个“临时”的盗墓组合昼伏夜出,买好工具探好路,有人开车、有人挖坑、有人运土、有人望风。没想到,这山上石头多,土质硬,挖起来难度不小,几人只好挖出一个“L”形的盗洞。怕盗洞坍塌,他们还拿钢管撑起了一个方形框架确保安全。

  “我们挖了两天没出东西,想着来都来了,总要挖点东西出来。”师傅老高和老魏有点不甘心。

  由于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就在盗墓者还一无所获时就被逮个正着。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案件。

  “这起案件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盗掘的土墩是不是古墓葬?”案发后,承办检察官和办案民警共同来到盗墓地段,开展亲历性调查,并监督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根据《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土墓葬属于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内容主要为“身份”鉴定和损毁程度评估。经三位鉴定评估专家到被盗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用手持GPS定位,认定被盗墓葬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根据之前同类型墓葬的发掘情况,判定为东周时期墓葬,是江南典型遗存,对于了解吴越文化影响深远。

  “这些古墓都是会说话的文物,除了弄清它是什么,还要评估它的损毁情况,才能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界定。”承办检察官指出。

  盗掘古墓葬是一个渐进、持续、动态的过程,既遂是以一定行为的实施为前提和标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实施盗掘行为,已损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当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经鉴定,本案中盗洞深达四五米,直接深入到墓葬本体部位,接近墓室,造成了直接的严重破坏。故检察机关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盗墓的6人提起公诉。(檀杉杉 丁楠)

  编辑: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