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邓峰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邓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峰利用其担任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邓峰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邓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峰利用其担任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